[核保] 同公司理賠過再加保新單及附約

作者: liwatea (里化茶)   2019-05-24 04:39:29
請問版上經驗豐富的前輩們
已投保的保單也還有效,在繳費
同家公司理賠過(非屬告知項目)
同一個人想在同家公司
加保新保單,或是增加附約額度時
除了主動手寫曾理賠過的病名,時間外
需要再次附上醫師的診斷書嗎?
(申請理賠時給過,公司應有存檔)
另外再請問,若是醫療實支險
想增加此險額度,是否反而不利?
(以除外範圍而言,原本的雖額度低,但是可賠大部份住院。申請增加附約額度後,反而之?
想多買保障但又怕反而減少保障
正在猶豫中,麻煩前輩指點迷津
謝謝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9-05-24 04:42:00
過告知期就也不一定要寫,反正他們自己也查的到因為資訊太少,目前看起來,是我會考慮找別間買。
作者: anijain (ANi)   2019-05-24 09:26:00
如果不在告知事項,建議找別家。因為原保險公司很有可能會要求檢附病例確認身體狀況,造成除外或其他狀況
作者: awei181 (awei)   2019-05-24 14:11:00
換間投保較實在,就算有附診斷證明,說不定還要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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