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watea (里化茶)
2019-05-24 04:39:29請問版上經驗豐富的前輩們
已投保的保單也還有效,在繳費
同家公司理賠過(非屬告知項目)
同一個人想在同家公司
加保新保單,或是增加附約額度時
除了主動手寫曾理賠過的病名,時間外
需要再次附上醫師的診斷書嗎?
(申請理賠時給過,公司應有存檔)
另外再請問,若是醫療實支險
想增加此險額度,是否反而不利?
(以除外範圍而言,原本的雖額度低,但是可賠大部份住院。申請增加附約額度後,反而之?
想多買保障但又怕反而減少保障
正在猶豫中,麻煩前輩指點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