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hermit (NINJA)
2018-03-13 00:50:05一月底被一位看錯綠燈的阿姨衝出來擊倒,女友與我皆下肢挫傷
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是闖紅燈,我方無任何肇事因素
我向對方請求總理陪金額25000,明細如下:(11K + 2K + 7K + 5K )
機車修理:11000
醫療:2000
登山長褲:7000(原價8000)(當天一早是要去爬山…長褲品牌為Mammut故單價高)
精神賠償:5000
請問這樣的請求金額會過高嗎?感覺對方保險理賠人員一直很有難處…
還說要我女友的部份一起申請他才能生到25000,不然他生不出來...
這樣算起來我女友醫療費用1000,那不就變成我跟女友一人精神賠償2000?
一個月的傷痛傷口到現在都還沒好只有2000嗎...
你說請求總金額25000 後面又說這樣算起來?? 看不懂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8-03-13 02:00:00是機車對撞還是機車被汽車撞到,若是機車對撞很可能對方沒保財損當然很有困難。通常最大落差是財損,體傷部分經驗中某FB算乾脆
作者: Xhermit (NINJA) 2018-03-13 08:07:00
我是直行機車(綠燈),對方看錯號誌闖紅燈(汽車)
作者:
ypw (橙黃橘綠秋心不已)
2018-03-13 09:27:00不知是FB較乾脆還是一般都這樣,上次經驗是醫療可以比預期的高,其他財損就會被精算。
作者: Mephist (I'm with you) 2018-03-13 12:02:00
不用管對方保險理賠不理賠,你照樣跟對方求償就是了,請爬文
對方保險公司是服務對方!不滿意就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再來求償!但法院判多少就很難說
作者: Jac (接ㄝ西) 2018-03-13 17:46:00
6個月內可以告他刑事過失傷害
作者: Xhermit (NINJA) 2018-03-14 00:59:00
我跟我女友都有受傷就醫阿...自己再騎機車去急診
作者:
ahello (阿囉哈)
2018-03-14 09:21:00保險歸保險,肇責歸肇責,保險賠不夠的,自己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