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lon (經‧中彰投)
2018-01-15 19:25:00....10天那個叫做契約撤銷期啦,又不是一般購物還鑑賞咧原PO你這張契約已經生效,只是法規賦予要保人在收到保單10天內可以無條件撤銷所投保的保險契約審核?那應該是指你送出投保的要約,然後保險公司審核你的資料,作為是否同意承保的一個評估動作,如果評估後覺得沒問題就同意這樣就Richart和法巴人壽合作的這專案來說,就只是一張1年期的定期壽險,加上一年期的傷害保險附約,如果真有需要理賠只要有診斷證明&殘廢認定的文件就好,這專案不是醫療費用的保險,不需要提供什麼收據,因此沒有啥正、副本的問題如果你說的這個並不是Richart提供的保險,那可能要確認一下對方招攬的是什麼險種,手邊有資料可提供嗎?每天39,一年就一萬四千多,該不會是終身醫療險or還本意外險吧?那這樣不會比你之前投保的花椰菜保單好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