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有沒有版友有遇過或是知道這種情況
我有一個朋友在4年前出過車禍
當時他不知道自己買的保險可以理賠
於是把醫療收據正本交給產險公司辦強制險理賠
事隔多年 他問我這樣可不可以再理賠
我想試試看幫他送件 依照他買的險種和時間是可以副本理賠
但產險公司那邊一直沒辦法借出收據正本
想請問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 醫院應該是沒辦法直接申請副本了!
作者:
ameryu (雨龍千尋)
2017-09-14 17:26:00超過兩年了,這樣還有賠?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7-09-14 17:31:00要不要 抗辯而已
作者:
Seilon (經‧中彰投)
2017-09-14 17:36:00看來還是有滿多人不曉得強責險自事故發生日起有10年的請求權時效,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請求權行使期間2年
作者:
Seilon (經‧中彰投)
2017-09-14 17:40:00另外個人保險雖也有2年的請求權時效(保§65),但同條第二
作者:
Seilon (經‧中彰投)
2017-09-14 17:41:00生得出來了有試試看去醫院申請副本嗎?不要預設立場用想的,直接去醫院做做看才知道行不行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17-09-14 18:36:00借回來? 保險公司會留紙本收據這麼久嗎? 應該銷毀了阿可能保險公司只剩掃描檔案而已(?)
作者: lee81219 2017-09-14 19:28:00
直接問該產險公司能不能用交換方式,再向醫院申請副本收據去交換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