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06-19 18:43:00說實在資料做整套很累,僱用成立,投保薪資又要高,那就要提撥勞退,自負20%,雇主負70%的勞保費,搞不好還有稅務問題,那麼高的投保金額,難道不計列所得?高薪低報怕被炒,先蒐集好事證,不懂的話問地方政府勞工主管單位,勞資爭議事項可以先注意的內容參見勞工保險72條規定...-.-不見得能維護完整權益,不建議自己去搞違法的事情勞工保險條例...-.-老是打漏字...-.-健保應該沒人要增加保額,保險序大概是負責人>受僱>工漁會員>眷屬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