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456123 (x_x)
2014-09-13 18:49:41在看要保書的健康告知時
"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想問
我是月經不順,自己去醫院抽血檢查,
發現是多囊性卵巢症候群的話
這樣這項是要勾"是"還是"否"呢?
本來因為那條"兩個月內是否因受傷或生病而接受治療"
想說先停兩個月的藥的
但若那條2年內的都要勾"是"的話
我實在沒必要停2個月的藥
目前看的是友邦殘廢和殘扶
很擔心被拒保,
更擔心沒據實告訴的話,保費=白繳
ps我知道既往症不賠,
所以,卵巢的以後不賠叫正常,
我是為了其他器官而想保的
是否有人知道該怎麼寫呢?
謝謝幫忙
作者:
qmaper (~å¡ç‰‡~)
2014-09-13 20:01:00勾是阿
作者:
x456123 (x_x)
2014-09-13 20:24:00所以,健康檢查包含自己去醫院看診?我本以為是那種抹片檢查等的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4-09-13 21:03:00健康檢查通常是指,健康的人所做的初步疾病篩檢與危險因子的評估,如文中抽血與抹片去醫院看診時通常為非健康人,所做的檢查應偏向某疾病所以吃藥至少在二個月的告知範圍,而抽血在二年告知範圍
作者:
x456123 (x_x)
2014-09-13 21:25:00原來如此,我知道了,謝謝。那就沒必要停藥了^_^;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4-09-13 21:45:00一般健檢是指要為了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但是以保險公司的角度來說,只是透過檢驗師的檢查、醫生的觸診都可以算這是之前富邦人壽的申訴科這樣的回覆金管會的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9-15 21:28:00但假如是已知有多囊性卵巢症候群而做超音波的話理論上就不算在兩年的健康檢查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