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來發一篇不知道誰會看的認真文
惻隱之心 人皆有之 那沒有惻隱之心的人 就是畜牲對吧?
所以這些畜牲立委 漠視憲法存在的本意 憲法存在最初的意義 就是保障人權 後來人權也
發展到包含所謂的集體人權 集體人權包含
1.種族
2.性別
3.弱勢
4.環境…
政府應該「主動且積極」的保障集體人權、落實「公平正義」 而政府的財源就是納稅人
的錢 不然還有什麼其他管道?
公平正義不光是今天酒駕0容忍 霸凌0容忍 虐童0容忍就公平正義了欸 保障種族 性別 弱
勢族群的權益 就是寫在我們「中華民國憲法」裡面 甚至是各個文明國家的憲法的基本原
則
然後我們全國最高立法機關 口口聲聲喊憲法的
藍白立委 一個個德國法學博士 把政黨鬥爭置於基本人權之前 置於憲法之前 你們有在乎
憲法存在的意義嗎?有回過頭看看高中公民課本怎麼教育我們的學生嗎?
我們希望自己的後代成為什麼樣的人 自己為後代做了什麼榜樣 翁立委 藍白立委 你捫心
自問過了嗎?你們還有良心嗎?
再講一次 政府花錢照顧弱勢 就是寫在憲法裡面 是憲法的根本 是做人的根本 惻隱之心
人皆有之 沒有惻隱之心的人 是為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