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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球主要國家,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採取「將固定公式寫死在法律裡
、時間或物價一到就自動觸發調薪」的硬性立法。
世界各國的公務員調薪機制,核心原則都是「民間薪資與經濟現況雙軌並重」,並保留極
大的行政裁量權與財政彈性。如果像台灣目前在野黨提出的草案那樣,鎖死「物價達 3\%
或每 4 年固定調整,且不得低於物價成長率的二分之一」,在國際上是非常罕見且具備
高財政風險的作法。
以下盤點日本、韓國、美國與中國的實際公職調薪法制與運作現況:
一、 日本:人事院勸告制度(民間企業對齊制)
二、 韓國:產官學審議與預算制(無自動公式)
三、 美國:聯邦公務員薪資法(總統擁有最高財政否決權)
四、 中國:統籌兼顧原則(完全行政主導)
綜觀上述國家,各國在設計公務員調薪法制時,最害怕的就是「財政僵化」。公務員人事
費屬於「經常性支出」,一旦依法調高就如同覆水難收。
因此,國際主流作法都是將「物價」或「民間薪資」作為參考數據,而非強制發動的指令
。
藍營這次提出的草案之所以引發爭議,正是因為它抽離了各國法制中最重要的「財政安全
閥」,一旦遭逢國際景氣反轉,確實容易發生莊瑞雄所警示的「鎖死中央與地方財政、排
擠建設社福預算」的巨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