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25-12-12 21:58:39現在的狀況是
一, 甚麼狀況都不想執行, 那用 做事領薪水的原理來看
, 不想做事就不能領薪水, 所以我覺得行政院長改成無給職
應該是可行的
二, 另外行政院長等等高官改為無給職, 其實也算是在幫忙執政黨落實
政見, 國家財政困難, 要共體時艱, 愛台灣其實不應該計較那些薪水
(做功德)
其實我本來的設想是: 修組織法,... 但組織法好幾十部, 難免掛一漏萬
立個專法: 諸如
第一條: 以下文武官吏為無給職
總統, 副總統
行政院長
監察院長,委員
國防部長
法務部長
芬蘭代表
第二條 以下文武官吏, 以原俸給法30% 發給, 直至學歷提高為止
數位部長
勞動部長
立專法有個好處是, 這樣一目了然, 隨時可以檢視誰沒在做事, 或績效不好
隨時拉進來,...
然後有這部專法, 以後酸民也不用氣噗噗說, 誰誰誰高中生也能當部長
,... 到時候就把那個位置拉進專法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