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5-10-09 12:16:39原文就是新壽洗地文無疑,但我們來看其中細節脈絡
我看到一段特別注意,大家看看原文
※ 引述《analysis5566 (analysis5566)》之銘言:
: 他並透露,輝達決議來台設置企業總部,有三個關鍵時間點,即新壽早於2024年6月即對
: 輝達簡報T17、T18建議;2025年1月台北市政府要求解約還地;2025年4月輝達主動提出移
: 轉地上權方案,並於5月與新壽正式簽署MOU(合作備忘錄)。
所以案情出問題的源頭
就是新壽自己向輝達建議自己標到的T17、T18
: 新光人壽標到北士科地上權後,原規劃在T17、T18打造5萬坪的AI園區,但為讓輝達的海
: 外總部留在台北市努力促成此案。自2024年6月起即積極撮合輝達與北士科基地合作,之
: 後發展不如預期,關鍵在北市府憂心,如核准新壽將地上權直接移轉給輝達恐涉圖利,讓
: 全案持續延宕。
這段就是再補充一點細節
但結果不變
你新壽標到公家土地
自己擺著不開發
然後跑去跟輝達促銷自己標到的地
再跑去要求市政府140億解約
這他媽根本是二房東啊
難怪蔣市府不同意
是我也不同意
這幹下去真的就是圖利了
以後財團標到地,擺著不開發,到處向其他財團兜售
談成再要求市府解約付賠償金
空手套白狼
可以這樣搞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