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找不到人家的貪污證據
現在要來道德勒索了喔?!?!
你指的這些沙小 有犯法的就辦 該罰就罰
怎麼人家不能拿薪水嗎?! 拿了犯法?! 投資商辦犯法喔?!
要怎麼罰快罰啊 剝奪人身自由根本違反比例原則 這不是基基本本嗎
所以我說我們的司法是唯心主義嘛 只需要法官的心證就夠了
大罷免烙賽已經證實你這招道德勒索已經沒用了啦 用老了啦
換點新的好嗎?!
有點創意好嗎?!
加油好嗎?!
你不要八炯喂你吃什麼屎你就照吃好嗎 有點判斷是非的能力好嗎
※ 引述《solumate (尼特學研究者)》之銘言:
: 就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
: 1.柯文哲透過木可,洗了450萬進自己戶頭
: 2.補助款買了7000多萬房子到自己名下
: 有沒有貪污,
: 先不談,
: 到處收錢亂七八糟的金流,
: 我也全都先忽略。
: 但光是上面舉出的兩點,
: 就已經是很沒下限的貪錢了,
: 即便一切合法,
: 在道德上也充滿爭議,
: 甚至讓人所不齒。
: 如果在日韓,
: 這種人應該會被全國人民唾棄,
: 再也不可能從政了,
: 但為什麼在台灣,
: 還是一堆人支持柯文哲呢?
: 難道真的只要合法,
: 道德操守再低下也沒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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