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委鄭正鈐欠台中「名媛」1500萬案 高院

作者: wetteland ( )   2025-07-29 12:55:11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24445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藍委鄭正鈐欠台中「名媛」1500萬案 高院改判應賠1357萬元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剛在立委罷免案未通過的國民黨新竹市立委鄭
正鈐,2017年為選舉需求,向台中「名媛」鐘家蔆陸續借款1500萬元,但
鐘女催他還款未果提告,新竹地院判鄭敗訴,應還借款,但鄭仍主張是「
雙方對於往來財務認知不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改判鄭應償還借款
1357萬2300元。可上訴。
立委鄭正鈐2017年為了選舉資金需求,用支票借款的方式,開了4張支票分
別為5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和200萬元,向鐘家蔆借貸1500萬元,鄭
承諾每月給予鐘女20萬元利息,並陸續簽發面額20萬元的本票共10張,作
為支付借款利息的保證。鐘女應允,匯款與交予現金共1500萬元給鄭正鈐。
不過,鐘女自2021年1月起催促鄭正鈐還款未果,因此告上法院,要求鄭償
還借款。
新竹地院依據支票、匯款單、兩人通話紀錄等資料,認定鐘女和鄭正鈐確
實存在借貸關係,判鄭正鈐須償還1500萬元。鄭事後回應,承認確實曾向
鐘女借錢與投資,但自認雙方財務認知不同,因此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時發生一件插曲,本月8日召開言詞辯論庭時,鐘女和鄭正鈐
均委由律師出庭。鄭的律師王耀星竟當庭要求「不公開審理」,清空旁聽
席,令法庭人員一陣錯愕。
王耀星律師主張,依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的宣示
,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 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
得決定不予公開」,請求此案以「不公開審理」進行。
但審判長質疑「不是要求法庭直播?」,認為此案是財務案件,不符合「
不公開審理」的規定,直接駁回。
5.附註、心得、想法︰
鄭正鈐居然敢對詐騙集團黑吃黑,
向人家借1500萬元還想賴帳,
地院判還1500萬元,
高院再次確認鄭正鈐是賴帳仔,但只需還1357萬2300元。
但這次的審判也意外揭露鄭正鈐不但是賴帳仔,
還怕被公開審判,
但判決書最終都會公開的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