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我昌黑 在我心裡他就是個超速仔
但我不得不承認 黃國昌真的布下了最傑出的一手
717守議場說出為了「剴剴法案」
誰敢擋就開坦克車輾過去的決心,
最後用滿是爭議的刑法286條進入表決,
他心裡一定知道,
民進黨裡的法律人一定會去擋
虐童致死(本質上是基於虐童故意,卻因過失導致死亡的結果)
調高到死刑的修法,
將剴剴案判決後的民氣,
移轉到阻擋修改286條的民進黨上,
一波本來對罷免案沒什麼表態的網紅、藝人找到著力點,
紛紛批評民進黨對虐童案件的不作為。
在民調封關期的時刻下了這步棋,
這時候再開戰場進行辯論跟澄清已經晚了,
百姓根本難以了解、也不想了解其中艱澀細微的法律用語。
「民進黨反對修法」這個印象已經擴散出去,
確實打得民進黨措手不及。
他背棄了身為法律學者的專業,
搖身一變成了一名施展謀略的職業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