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柯文哲提出兩年條款時,我就有說過這玩意不對。
※ 引述《Teng0615 (不是說好)》之銘言:
: 但新聞報導張啟楷那邊的人已經確定會提
: 也有傳出另一種消息是
: 兩年條款繼續,但不涉及黃國昌、張啟楷XD
上一個把不分區立委任期拆成前後個兩年,兩年一到換下一批人的,是台聯。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立委工作要經驗要時間去學,
好不容易一兩年上手了,就要換給下一任,這個本來就不太對勁。
但就,對啊,柯文哲就要弄兩年條款讓多一點人在不分區啊。
那規定就規定了,結果現在要被兩年條款趕下台的偏偏又是現任黨主席。
就變成這麼尷尬的狀況了。
兩年後甚至還要再尷尬一次。
黃國昌兩年後要不要把自己擺在2028不分區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