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r 2025-06-17 18:02:13※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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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FB
3.轉錄內容︰
有人問A答B閃躲飄。我只有3點溫馨提醒:
1 擁有健全常識的人,都知道腳尾飯事件就是錯誤的鬧劇。
不用考取特級廚師,都知道腳尾飯不該賣給活人吃。基本是非觀念,不須任何執照。
英雄不怕出身低,負心多是讀書人。腳尾飯質詢手法,就算讀到博士有什麼用呢?
2 我從政之前,長年從事重大冤案救援工作。
我經手研究過的不正訊問證據,不會比黃立委少。
我深知批判司法不公的正規做法,是拿出真實證據。
資料如果是科技模擬,必須「一望即知、明確標示」,不能讓人誤認是實況錄音錄影。
這才是第一線實務工作者該遵守的原則。
提出真實性曖昧不清的影音檔,不但無法追緝惡檢,還會導致信用破產。
不信的話,您可以去請教身邊認識的律師、法官、檢察官:「提出一段錄音檔,播音勘驗
完、討論完,才坦承說這是模擬帶」這樣的行為,在實務訴訟程序會不會被電到飛起來。
3 我當民代的時間比黃立委長,絕對有資格評論「問政的品質」。
憲法賦予立委「言論免責權」是為了讓立委「敢言」「真言」不是「亂言」。
民代問政應該以「真實」為基本原則,才配得上憲法賦予的言論免責權。
黃立委播音前,並沒有明言是模擬檔。導致事後一堆自媒體直接下標「惡檢音檔」,剪接
檔案已經廣傳而無從更正。
連素來聲譽卓著的主流媒體TVBS新聞,都直接把音檔打上朱亞虎的照片,寫聲音來源是女
檢察官和朱亞虎。
民代質詢使用假影音,讓媒體當真的報導,跟腳尾飯事件如出一轍。
身為民代,我不認同腳尾飯質詢手法。
腳尾飯手法,用術語說就是「前提事實未建立」,後面質詢什麼都欠缺實質意義。
我認為質詢應以真實資料為依據,科技模擬不能造成誤導。
多元民主社會,有些人喜歡看腳尾飯質詢,吃得津津有味,我尊重。
我不想讓人民誤會我們臺大法律出身的民代,都贊成假影音質詢還沾沾自喜。
4.附註、心得、想法︰
黃國昌說明昨天用來質詢法務部長的錄音檔怎麼產生了嗎? 還是我忽略了? 有昌粉願意
來說明一下嗎?這麼多昌粉怎麼都沒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