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pcgov (新北市政府)
2025-06-02 04:43:23問題李俊俋的身分不是普通的公務員
是監察院秘書長
除了位高權重之外
還是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
行使彈劾之權
結果監察院秘書長帶頭違法
其實真的是不適任了
否則上行下效
全台灣的公務車都會淪為官員的私家車
至於是否涉及主管監督事項
你可能需要考慮監察院的職責再來講話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看到最近藍白一直抱著李俊俋這根浮木,想轉移自己黨內諸多違法事件的焦點,我特地
: 去搜尋相關的實務案件,結果卻讓啼笑皆非。
: 1.甲主任委員私用公務車被法院依背信罪判刑罰緩二十萬
: https://meee.com.tw/NfBmZMu
: 2.某議會代理秘書私自挪用公務車,被法院命向公庫支付25萬判處緩刑二年
: https://meee.com.tw/OgfvHg3
: 3.警察科長違反私用公務車侵占罪嫌案
: https://www.aac.moj.gov.tw/media/56994/55111724826.pdf?mediaDL=true
: 結論;李俊俋的案子在過往實務上就最多就是侵占背信啦,因為不涉及主管監督事項,
: 根本不到貪汙治罪條例的程度,而且很多情況下只要認罪繳納罰金就解決了,藍白炒這
: 麼大,是想掩蓋什麼嘛!不怕被戳破牛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