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si (專業酸民)
2025-05-22 21:49:22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網址如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8
搜尋主決議,沒有東西。
預算法的網址如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T0020001
搜尋主決議,沒有東西
預算法是有規定
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那你預算裡面要寫清楚啊
你當時怎麼沒寫清楚
現在又要搞甚麼主決議
主決議的法源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