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ewgek (asew)》之銘言:
: 不是
: 第一是黃國昌拜會谷立言這件事是公開的
: 全臺灣的媒體都報了
: 哪來什麼私下?
: 第二是照黃國昌的標準 談關稅怎麼可以不公開直播啊?
: 到底?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13 條 (私與外國訂約罪)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所以行為犯的部分 國昌老師先來個低消五年以下 順便還要罰錢 充實國庫
至於結果犯的部分 被查到亂談 談到損害中華民國利益 上看無期徒刑
我發現這屆在野黨 無論藍共還是白共
都很喜歡自證己罪
他們都很喜歡拿了個麥克風 對著全世界大聲講 講說自己犯法
同時還沾沾自喜
結果搞了半天 唯一一個頭腦清醒的竟然是柯文哲
只有他對著麥克風跟鎂光燈 說"我還是相信自己不是一個會貪污的人"
各位觀眾 各位小草 各位小蔥
隆重介紹 在眾目睽睽 朗朗乾坤之下
沾沾自喜地報告自己犯法的康乃爾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