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不是主流民意的展現嗎?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1-04-22 17:59:21
我再說一次(今天最後的扣打),
根本的問題在於羅秉成這個混蛋訂的標準太寬鬆了。
所謂"貶抑、歧視"的標準究竟何在?
舉個真實例子,今天林仰觀覺得尚市長"讓她很不舒服",
理由是"尚市長的發言讓她覺得受貶抑",
那時候我寫了一封站內信,問林仰觀"我到底哪裡噁男",林仰觀沒回;
如果我再寫個兩封去問,那我就是跟騷,就要進警察局了...
這根本就是限制言論自由、甚至是以寬鬆的法條入人於罪,懂嗎?
這明明是很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我要用三篇文章反覆解釋呢?
這麼難懂嗎?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21-04-22 18:09:00
我覺得那一大串各種面向都講過了卻還在發問怎麼有問題的,其實要講到懂也是天方夜譚了反正歷史上也沒少過,很多事情都是利益良善,但實則反向運用面可以很大,你以為解決一個問題,其實可能造成更大多數人問題,但那更不是直接層面的,所以感受不出來正常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1-04-22 19:13:00
網路跟騷應該不算原來如此 可是網路跟騷黑掉就好了啊我看到之前的討論了 國家資源花在 網路跟騷 滿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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