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V怪客 控告神力女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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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vnxlaA
2.轉錄來源︰
https://reurl.cc/K6omem
3.轉錄內容︰
#立委許淑華 涉嫌#圖利議員林碧秀家族
#議員林碧秀家族 涉嫌 #竊佔土地
#欺壓百姓,#蓋你大屋奪我田?!
誰把黑手伸進了公權力?!~~
#密室喬事 , #私相授受
#違法濫權 , #不公不義
#求鄉民分享與主持正義,評評理!!!
前言:有一群權貴紳士與廚師們,某日關起門來,研究某隻被綁好的豬,到底要煎煮炒炸
,醃漬還是紅燒?!
但其實這隻被綁的豬,根本不是他們的,而是屬於你的,然而你卻完全被蒙在鼓裡,請問
你將會作何感想?!!
爆料內容:
11/18,我代表族親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控告 #立委許淑華與議員林碧秀等人圖利罪
,表明為圖利罪受害者家屬,揭發此一案件經過如下:
105年12月5日14點於立法院中興大樓206室,#市議員林碧秀夥同立委許淑華(授意?!)#國
會辦公室主任蔡明志,召集中央暨地方民政高級官員進行閉門會議,透過 #密室喬事關說
手段,並妄自以毫無任何法律效力之會議結論,逕行指揮並要求內政部民政司與台中市政
府官員;(圖2)
透以公文諭知下屬地方相關承辦單位(區公所與地政單位)配合上意,辦理與圖利市議員林
碧秀家族所 #非法竊佔土地之相關承辦業務,諭知公文表面上乃合法宣導政令,實則置入
了配合上意(立委許淑華、主任蔡明志、市議員林碧秀)的相關指示。(圖3)
該會議所討論特定土地,會議名即為「#公同共有之林註川祭祀公業所有權相關事宜會議
」, 竟前後會議兩次,從未邀請該公業土地之真正所有權人(即公業派下員)到場。(圖2)
該會議可議與可疑之處如下:
1.若開會只為討論祭祀公業相關法律,#為何單單挑明只針對某一特定祭祀公業(林註川)
來開會?
2.既針對特定公業開會討論,為何開會兩次卻又 #均未曾邀請該公業任一派下員(即所有
權人:告訴人等)參與?!
(註:林碧秀家族毫無該土地所有權,因其家族與公業派下血緣毫無關連)
3.立委既找官員討論 #與市議員林碧秀切身相關土地私權糾紛,開會時為何 #未請該議員
作利益迴避?
4.立委隸屬立法院,#是否有權直接指揮行政體系之高層官員召開密室會議? #有無特權關
說之嫌?
5.立委隸屬立法院,#是否有權透過開會直接代替法官作成判決或裁定,#並據此干涉行政
體系?
6.民代運用 #實質影響力施壓干涉行政單位下游基層承辦人員,#執行超越立委與議員職
權圖利特定人,尤其該特定人還是 #與會議員林碧秀家族本身?是否明顯違法?!
我質疑: 市議員林碧秀勾結立委許淑華及其國會主任蔡明志,先藉由開會 #私相授受的密
室會議,之後馬上發文給下游基層承辦官員,意圖 #以不合法之會議結論方式下指導棋,
透過公文暗示對基層公務人員施壓,#影響行政中立,脅迫基層公務人員屈從非法會議之
結論,以得到對己有利之最終裁定:
[#阻撓公業真正所有權人對派下員證明之申請],以及[#推翻原先地政單位合法裁定],從
而[#得到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通過之結果。
事實上果真於106年03月23日台中市政府 #訴願會做成原處分撤銷決議,大里區地政事務
所旋即於106年06月29日便180度一反先前以「並未符合法規」為由反覆駁回的姿態,在未
能審酌該案 #完全不符合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要件,便逕行給予時效取得向學段1293地號
地上權的違法登記圖利結果(圖4)
另目前 #林碧秀議員服務處暨黃復興黨部聯絡處所在地的向學段1294地號,亦同為 #竊佔
同一公業土地的違章建築!!(圖5)
圖1.民眾前往控告許淑華圖利林碧秀家族
https://i.imgur.com/6vai3BK.jpg
圖2.疑似密室施壓喬事的會議紀錄/簽到表/會議結論
https://i.imgur.com/OMFB88W.jpg
圖3.之後市政府民政單位對下級單位行文及給林碧秀議員的回文
https://i.imgur.com/AAdAire.jpg
圖4.林柏志(林碧秀胞弟)已違法取得目前竊佔土地之地上權登記(向學段1293地號)
https://i.imgur.com/cFMA4KJ.jpg
圖5.林碧秀議員本人仍竊佔的同一公業另一土地:向學段1294地號:#地上建物為105年舉報
至今仍未拆除的違章建築(#服務處暨黃復興黨部聯絡處)
https://i.imgur.com/gQ9MbKD.jpg
#以上所言均本人族親所面對之事實
#如有不實本人願負起完全法律責任
懇求網路鄉民們轉分享,共同挺身而出,制止不公不義的公權暴力!!
倘若現在不制止他們,總有一天,等這個公權暴力到你的頭上,你也將會投訴求助無門!!
文末,與大家分享納粹屠殺紀念碑文:
起初,當他們追殺社會主義者時,
我不是社會主義者,所以我不說話;
接著,當他們追殺猶太人時,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所以我不說話;
後來,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時,
我不是工會成員,我仍然不說話;
之後,當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時,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當他們奔向我來那時....
~~再也沒有人,能夠為我說話了。
4.附註、心得、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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