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fQKOcSt TWTP2018 政檢7-2、7-3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6-01-17 19:56:35
一、檢舉人ID:
finhisky
二、被檢舉人ID:
TWTP2018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此外,若有誹謗行為或討論內容無關板務者,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
同樣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fQKOcSt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506918.A.737.html
被檢舉人違規之推文內容如下: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建議] 皇聰明 朕輕鬆 新任期剛開始解職乎麥亂啦
時間 Fri Jan 16 03:55:15 2026
───────────────────────────────────────
推 finhisky: 原來你還會說人話 01/16 09:20
→ TWTP2018: 744IQ問題笑屎8懂9土星鄉下土包84字又8用腦9i靠北靠木74 01/16 17:25
→ finhisky: 你po的建議文 也可以讓版主用腦啊還是你怕版主IQ不夠看 01/16 21:14
→ finhisky: 不懂笑死 01/16 21:14
→ TWTP2018: IQ足8足看提問便知笑屎豬豬們從未質疑9外來土包問題多74 01/16 22:44
推 finhisky: 別人是懶得理你吧笑死 01/16 23:52
→ TWTP2018: 7飽撐屎小78辣笑屎省省8下7QQ 01/17 00:41
推 finhisky: cc消夜780下7C 01/17 00:59
→ TWTP2018: 土牆角有蟑螂夜半西北號笑屎可憐仔9i呷賽吞崩崩Q丸湯i74 01/17 01:42
A.被檢舉人違反7-2之說明:
一、
TWTP2018發文後,本人推文與其對話
他也陸續推文與本人對話
TWTP2018與本人對話時,以"靠北靠木"、"呷賽"等明顯貶抑詞攻擊本人
法院判決有罪案件太多,僅舉以下幾例,如需補充,再請板主告知
靠北
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字第2729號
呷賽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更一字第44號
吃屎 (呷賽的國語)
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550號
二、
被檢舉人於本篇答辯時以推文說他是在"自己的發文之下補充文字"
就算被檢舉人答辯屬實
因為被檢舉人之該篇文章,發文內容是針對本人於小組檢舉板主gerund之檢舉文
#1fQ4tHT_ (L_SecretGard)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768443345.A.77F.html
依照政檢板判例 #1eI3rOsN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9564760.A.D97.html
→ Berotec: 跨不同文章且非回文 假如是具體點名(如指名ID) 06/11 08:12
→ Berotec: 或具體講出可辨識的資訊(如提到某文章 講了某言論某人) 06/11 08:13
→ Berotec: 那視個案具體情況確實可能可以判定是具體針對 06/11 08:13
被檢舉人之文章有引用本人上開檢舉板主之文章中之推文,如
→ maga0525: 我覺得有運作就好了
因此足以認定被檢舉人文章及補充之推文內容,是針對上開本人檢舉板主之文章
意即,是針對本人或針對板主
如果是針對本人,則違反政檢板7-2
B.被檢舉人違反7-3之說明:
如板主認為被檢舉人之推文或文章非針對本人,而係針對板主時
本人雖無權檢舉7-2
但被檢舉人利用發表建議文之機會,以靠北靠木、9i呷賽等明顯貶抑詞攻擊板主
疑似違反板規7-3鬧板行為
又參考被檢舉人於 #1fQ-NTVa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678877.A.7E4.html
發文表示 "卻引來鬧板行為,所有推文內容完全無關板務,皆為惡意調侃之詞。"
(本人不認同此見解,但尊重被檢舉人之認知)
可以佐證
被檢舉人主觀上認為,內容與板務無關、為惡意調侃之詞時屬於鬧板
因此被檢舉人推文靠北靠木、9i呷賽等詞時,主觀上有認知他就是在鬧板
附此敘明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6-01-18 02:11:00
笑屎在自己的發文之下補充文字不行喔?一直來蹭根本無視請執事官無視檢舉者之推文另將本人補充文字連貫視之即知勿張冠李戴 板規:允許(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指了誰在靠北?呷賽?看到就要對號入座想自虐誰能阻止?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6-01-18 11:01:00
被檢舉人該文章內容是針對板主。被檢舉人否認推文是與本人對話針對本人,辯稱是補充文章內容,代表吃屎、靠北等文字是針對板主囉?我也請求板主將被檢舉人推文文字連貫視之確認內容意思。被檢舉人說過看不看得懂他的推文"4IQ問題"請板主發揮IQ,好好檢視被檢舉人推文如果板主覺得被檢舉人推文看起來不是與本人對話,請給我補充證據的機會,謝謝板主。另外,如果板主認為被檢舉人答辯屬實,推文內容是補充原文,針對板主的話,為了節省板主時間,且板主允許的話,我就不等本篇未達後再針對被檢舉人行為檢舉7-3亂板,直接在本篇一定提出。被檢舉人發表建議文,並於推文補充原文內容,推文中夾帶,靠北靠木、呷賽等文字針對板主,違反7-3亂板。因板規禁止任意修改檢舉文,所以我先推文提出,如板主允許,我再編輯文章,謝謝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6-01-18 14:26:00
檢舉人,可以編輯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6-01-18 23:33:00
天啊!建議文可吹成是判例?不認同的見解,未來的且未判決的案例可以當證據?真的太便宜了!板主群請快判決吧!笑了,夠了,搞笑的哈拉就不要太多了,辛苦了!謝謝了!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1-19 09:17:00
關於檢舉案7-2部分未達,從原文看被檢舉人第一段話以上不只一個人,看不出指涉誰,最後一段話話:土牆角有蟑螂夜半西北號笑屎可憐仔9i呷賽吞崩崩Q丸湯i74,我同樣也看不出明顯指涉,我的指涉標準是比較嚴的,這也是根據前輩們說的,政黑是心情版,若非有非常明確的指涉我這邊都不會成立,給大家一個發洩空間,可以看其他板主意見。另外關於7-3部分,我一直認為政檢板不該有政黑板風氣,建議文就該好好針對問題,不是互相叫囂,我的標準此篇跟另一篇互相檢舉7-3部分都成立,等候其他板主判決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6-01-19 09:40:00
我推文原來他還會說人話,他回744IQ問題笑屎8懂9土星鄉下土包84字又(其實是iq問題 笑死 8懂就xx 鄉下土包子不識字這樣你看不出指涉誰?板主看不懂他的火星文意思嗎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1-19 09:55:00
在他的推文上有兩個人請問誰是鄉下土包子?其他如果您對我判別指涉標準在哪疑惑,也可以請參考我的檢舉文,再次強調,關於攻擊言論本板是多數決,可以等待其他板主意見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6-01-19 09:59:00
板主,你眼睛還好嗎?他推文上面兩個人,其中一個是他自己耶,眼睛疲勞的話休息一下,看清楚一點再判案,不要累壞了。另一位,zeuswell: 笑死 哪次不忙 從第一任就忙到現在zeuswell推文是在講g板主,沒有和被檢舉人對話,也沒說關於被檢舉人火星文、人話或看不懂等相關內容。所以可以看出,被檢舉人說"不識字"是針對我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1-19 10:13:00
被檢舉人那段「年關近.........別忘了」請勿忽略,被檢字不見了重打!被檢舉人那段「年關近到別忘了」請勿忽略,被檢舉人說不識字也不一定是說你,再次重申,我的指涉標準是要很明確,其他板主有各自標準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6-01-19 10:19:00
年關近那段,跟不識字有什麼關係?板主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標準,不過你的標準說不出來啊整篇只有我一個人可以符合被說不識字,你認為不是針對我,可是你又說不出有其他人可能符合被說不識字的理由。
作者: maga0525 (vm20020525)   2026-01-21 11:40:00
最後再次強調,此章節為多數決,本席對於亂版標準為板主可以裁量的權責,板規中也無說明板主該為自己的心證做公告,目前也並非最後結果,請靜候其他兩位版主判決,勿再帶入情緒字眼並離題,由於版面推文過多,我先簡單告知本席判決,7-2不成立,7-3成立。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6-01-22 20:35:00
7-2 未達 7-3 未達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6-01-25 23:31:00
1:1 請決議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26-01-27 21:49:00
7-2未達 7-3指涉對象不明 未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