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fD1E_FR Rrrxddd 政黑8-2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5-12-08 19:07:42
一、檢舉人ID:
finhisky
二、被檢舉人ID:
Rrrxddd
三、違反板規:
第八章 檢舉申訴制度與板務相關
2.討論本板或政檢板務需發表於政檢板,如在政黑板發文討論板務,
違規者刪除並水桶七天。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被檢舉人死建議、討論新增板規將反串仔永桶
違反8-2
1fD1E_FR (HatePolitics)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5020607.A.3DB.html
我是覺得政黑
如果要改變
想要脫離爭鬥
不想整天上新聞
最好是拿那些反串仔先開刀啦
最好是永桶
^^^^
殺雞儆猴
以儆效尤
根本
政黑雞屎
PTT毒瘤
社會亂源
杜絕反串仔
從你我開始做起
推文告訴我你心目中的反串仔
我先黑名單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5-12-08 19:08:00
*多輸入一個"死"字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12-08 21:38:00
我覺得這串廢話算不上是討論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5-12-08 21:47:00
反串仔永桶不叫討論?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12-08 21:51:00
反串仔根本沒辦法明確定義 我哪知道誰真的是反串這篇根本毫無意義的廢文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5-12-08 21:52:00
什麼時候建議修改板規要有明確定義,做到到才能建議了?政檢板有的建議文就是廢文啊我po文叫前b板主示範帶風向反串,我也是在發廢文啊政檢板上早洩男幫政黑解套那篇,直接誤解公告,利用建議文罵人,還不夠廢嗎?沒辦法明確定義反串,那要怎樣定義廢不廢?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12-08 22:46:00
確實 那幫你改判吧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25-12-08 23:14:00
再補一個點,這篇文好像根本沒有政黑點以為板主說的改判,是說這一篇,原來是我申訴那篇,標準一樣ok,這篇我沒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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