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uswell (誰敢說我非柯粉我幹他媽)》之銘言:
: 各位版主好
: #1Vaeto4l (HatePolitics)裡面
: 我們資深版主用政黑第二章回覆另外一位資淺版主
: 認為回文文章可以不用遵守發文板旨
: 那麼請問是否也代表第二章發文的字數限制並不適用回文上
: 那我可以吃飽太閒發個空白文嘛?
: 以下附上幾個跟第二章「發文」有關的規則
: 1.本板發文請遵守本版主旨、標題分類與分類格式,違者刪除。
: 2.發表文章須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外文以單詞計算。
: 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轉錄文章字數計數。
: (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他人文章、轉錄/發表新聞內容不計入)
: 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 7.政黑板嚴禁於板面上發文討論他板板務(公告、修改板規與之內容),違者刪除。
: 10.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
: 資 等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推文刪除並水桶180天。
: 13.將他板特定對象之糾紛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 15.發表無關板旨文章,板主刪文警告後依然故我者,視為鬧板文章,違者文章退文刪除
: 。
: 既然回文不需要遵守發文規則,那484以上這幾條都廢掉惹?
: 請版主們解釋版規,或討論是否版規在回文上有漏洞
: 謝謝你們
推 larusa: 檢舉就對了 發文的意思是發表文章 回覆文章當然算是10/23 17:14
→ larusa: 發表文章的一種形式 當板主只想詭辯 就下去10/23 17:15
你這篇文章底下的推文已經有人作出上述推文 解答出正解了
你那麼想當檢舉王hateOnas 就要勇於衝撞體制
"發文等不等於回文"
"發文是否僅限於開串者首篇文章才叫發文,回文者的文章就不叫發文??"
亦或是
"在政黑版所有使用者利用ptt系統一張貼完成文章,就叫作發文??"
直接寫檢舉文檢舉就對了 直接送他上路 看剩下的版主們怎麼認定
若不服判決結果 就直接上告組務,群務,看版法庭
總之,一定要檢舉出個結果來 這才是檢舉王hateOnas的style風格
你這柯粉居然還這麼怯懦 凡事猶豫再三
你這幅德性是要怎麼推翻你討厭的人/版主 讓其被拔
還有給違規的k版主一點建議
你當柯黑又愛高調當靶 吸引柯粉們對你「畫靶射箭」
不如就老老實實按照版規發文 不要自創啥版規新解
「回文居然還能不算發文」這啥版規新解
不要太恣意妄為了
尤其你這麼高調的風格
你要了解你現在「把自己畫成靶」 【任何人都可檢舉你而誅之】(跳版除外)
凡事按照版規走 沒人能拿你有皮條 此為一點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