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女擅闖酒吧包廂強吻男客!強壓沙發膝蓋蹭下體 賠35萬換免囚
ETTOD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劉姓女子在去年國慶日前往安平區一家酒吧,突然闖入包廂,當眾強吻陌生男客
阿偉(化名),並將他壓在沙發上,用膝蓋摩蹭生殖器,被阿偉告上法院。全案經台南地院
審理,法官判定劉女犯行屬實,審酌她以35萬和阿偉調解成功,依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
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阿偉於去年10月10日7時6分許,在安平區某酒吧包廂內與友人歡聚,劉女卻突
然闖進包廂,違反阿偉意願勾他脖子、擁抱,並不顧阿偉反抗強吻,將阿偉壓在沙發上,
用膝蓋摩擦他的生殖器。經友人見阿偉以眼神示意不舒服,立即通知店家協助處理,劉女
才停止犯行。
警詢時,劉女坦承和阿偉素不相識,但辯稱對當天狀況沒有印象。不過現場其他友人指證
歷歷,監視器畫面也顯示劉女猥褻阿偉,而阿偉持續閃躲等事實,劉女因而被檢方起訴,
隨後以35萬賠償金和阿偉達成調解。
法官認為,劉女明知道阿偉已表露抗拒,仍在多人在場的包廂內親吻、擁抱阿偉,強壓並
以腿部磨蹭阿偉的生殖器,只為滿足一己私慾,傷害阿偉的性自主決定權,法治觀念顯然
偏誤,審酌劉女犯後終願坦承犯行,且和阿偉達成調解等情,依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徒
刑。緩刑5年。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1015/3255125.htm
阿偉讓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