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10-14 18:28:23※ 引述《br06 (烤聲)》之銘言:
: 記者黃哲民、葉品辰/新北報導
: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連斐璠涉嫌詐領助理費經新北地檢署偵辦,昨(13)日兵分多路搜索,並將
: 連斐璠帶回調查,經漏夜複訊後,檢方於今(14)日凌晨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
: 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今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連斐璠與她擔任
: 辦公室主任的丈夫蔡定達都羈押禁見。
在早些時候,新北地檢署的通稿提到:
本署吳姿函檢察官偵辦被告連姓新北市議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昨(十三)日
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連姓議員住所、議員會館、服務處等十七
處執行搜索,並通知連姓議員、蔡姓辦公室主任等被告及相關人員共二十四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連○○、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利用職
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洗錢防制法第
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一般洗錢罪、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稅捐
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四十一條之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
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貪污罪嫌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重罪,並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而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餘被告連○○、周○○等十五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以新臺幣一萬元至一百萬
元不等之金額具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本署將持續釐清相關犯罪事實,依法偵辦。
看來就是抓準了上一年年底的時候,宣佈不再競選連任的操作,因此就算被羈押了,頂多
只會在交接的事上有影響
而且相當巧合的是,花蓮地檢署同日另案指出:
本署蕭百麟檢察官偵辦花蓮縣議員候選人楊○○等人涉嫌挪用某公益社團法人之捐獻款項
作為選舉等用途,及花蓮市長候選人張○○涉嫌違反反滲透法案件,於一一五年十月十二
日、十三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臺北市調查處、苗栗縣調查站等單位,持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十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四人到案說明
。
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楊○○、莊○○及王○○等人均涉犯刑法第三百三十
六條第一項之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楊○○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
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被告莊○○及王○○尚
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下同)三萬元、一萬元。另被告張○○涉犯反滲透
法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六萬元。
每次選情都會傳出這種骯髒招數(且花蓮的還是直接的「紅色資金介選」),這恐怕無法
讓人感到驚訝...
至於:
: → mij: 永和要變天了嗎 1.162.116.119 10/14 17:54
稍微查了該選舉區的市議員候選人
實際應選三人,參戰的包括現任要連任的兩人(藍綠各一位)、無黨籍一人及新兵(含回
鍋者)兩人(同樣藍綠各推舉一位)
在這種複選的環境下,應該是不可能存在單一政黨獨霸的情況;只是在相互制衡一事上,
反倒要費心費力多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