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2人不夠、殺3人以上才能判死 土城殺妻

作者: mabye0728 (太扯惹)   2026-10-06 22:42:53
其實這反映了中華民國刑法的一個面向,
就是你做一個奉公守法的人,你這個人命是相當低賤的。
不儘奪取你性命的人,基本不用付出相應代價,
可能連金錢賠償都不必要。
然後殺人犯罪的人,還走到人命量化的程度。
簡單講,他一個本來就意圖犯罪的人,一個人配你正常人3條命,
搞不好才勉強換他死刑。
殺人犯最還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還要言詞辯論。
合議庭要全部一致,等於是說判死刑的機率已經減到最低了,
但是這個殺人犯只要一動念,就可以殺你兩個正常人。
妥妥說明守法的人命賤。
然後再來就是法界人士推拖到立委豬公立的法,
法界人士他們也沒辦法。
各位奉公守法命賤的人罵歸罵,你看有人會理你嗎??
我一直覺得很好奇,如果司法在偵查、審理階段,
會有不清楚的情形,可能會枉奪一條生命如同江國慶的話,
不是應該想辦法完備偵查程序,證據的界定??
但是現在不是,反正通通都廢死,大家演完戲就算了,
該死的殺人犯罪證確鑿不會死,你走在路邊的正常人通通都死了。
這是甚麼引以為自豪的民主法治國家?!
※ 引述《LoKingSer (魯王蛇)》之銘言:
: 殺2人不夠、殺3人以上才能判死 土城殺妻、小姨子案判決惹議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2026-10-06 14:11 聯合報/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殺2人不夠、殺3人以上才能判死 土城殺妻、小姨子案判決惹議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土城區家暴男謝文雄去年7月7日持刀及球棒,當街慘殺張姓妻子和小姨子,新北地
: 方法院國民法官日前今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男2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讓前來聽判
: 的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如今判決全文出爐,合議庭竟認為謝男僅殺2人,未達憲判8中殺害
: 「多數人」的概念,認為須殺3人以上,始該當死刑,引發社會議論紛紛。
: 合議庭認為,謝男殺死妻子和小姨,雖使妻子父母一次失去全部子女,小姨的新婚丈夫遭
: 受喪偶之痛,但依憲判8判決理由第80段,就犯罪結果例示殺害「多人」、而非法條用語
: 常見之「數人」,解釋上應較接近「多數人」之概念,亦即倘無其他特殊從重科刑因素存
: 在,單就殺害之人數以觀,須達3人以上,始該當死刑。
:
: 合議庭指出,若謝男直接故意殺死2人,不符合憲判8所認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同時也
: 與憲判8判決理由第80段,就犯罪結果例示的「殘忍殺害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兒童、
: 老年人、懷孕者、身心障礙者」、「故意殺人行為與其他重大犯罪行為結合」情形有別,
: 尚不具嚴重破壞及危害性。
:
: 此外,合議庭也認為,現有事證顯示謝男原本僅有意殺害小姨,殺妻是臨時起意,因此非
: 屬憲判8判決理由第78段就犯罪動機與目的例示的「出於預謀之蓄意連續殺人」、「恣意
: 無差別殺人」。
: 另就犯罪手段而言,謝男持具有強大殺傷力的廚刀,在短短數分鐘內殺害2人,未使死者
: 死前蒙受煎熬或額外的痛苦,其行為也與憲判8判決理由第79段就犯罪手段例示之「使用
: 足以造成多人死亡之武器或爆裂物、生物化學製品、毒藥等」、「對被害人施加明顯不人
: 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不同,並非特別殘酷。因此最後僅判處無期徒刑。
: https://i.imgur.com/WQRmSz0.jpeg
: 土城家暴男謝文雄持刀、球棒當街殺害張姓妻子和小姨子,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日前判處謝
: 男2個無期徒刑,並在判決書中指出,謝男僅殺2人,未達憲判8中殺害「多數人」的概念
: ,認為須殺3人以上,始該當死刑,引發社會議論。聯合報系資料照
: 5.完整新聞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797941
: 6.心得:
: ※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湯姆熊割喉案)
: 曾文欽:「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 原來曾大哥是先知啊!
: 哪天有個神經病瘋子殺3個人
: 恐龍法官是不是又會說3個人不算多數?
: 對恐龍法官來說
: 只要被殺的不是他們的親朋好友
: 就算殺100個人應該都不算多
: 就跟殺路邊的蟑螂、老鼠差不多
: 輕輕舉起,輕輕放下
: 偉哉你島司法
: 某審判長法官:「臺灣的司法已經很脆弱了,不適合再一再批評。」
: 猜猜看到底是哪群人造成臺灣的司法脆弱啊?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