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摔韓國學生行李的小黃司機還原真相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10-03 08:57:17
※ 引述《G4321 (小胖囉)》之銘言:
: 簡單來說就是 計程車排班 遇到車資只有100元的
: 然後這位學生連現金100元都沒帶 就只想要用悠遊卡
: 後來還大力摔司機的車門 這直接踩到司機雷點
: 他內心一定覺得很幹 排班排到只有100元的 結果還付不出現金
: 最後還大力關他車門
: 小黃摔行李的舉動 當然NG 當然該賠
: 可是這位韓國學生 連100元的車資都付不出來 真的有點扯耶
: 個人覺得 這位韓國學生 如果繼續用這樣的態度 他之後可能還會遇到更暴躁的司機
所以就說,一開始只有單方面的說法
還認為「『不起訴』處分不合理」之類的,正好就是因為沒有案發時的全貌,所以才會被
帶風向了啊...
不過仔細理解了逐字發言內容:
司機:
他用叫車軟體的車。他上車就拿手機說他要去哪裡,我仔細看,是什麼「花小豬韓式料理
」,那我查了一下在光明街三號,就照著他的手機導航。他上車也沒有說要刷卡,等到了
要下車時,他才說要刷卡。
我們沒有刷卡設備,就很簡單,拿現金給他看,說一百、一百,因為那一趟車資剛好一百
塊。我們就在爭執這個,他的意思是我為什麼沒有提供刷卡。因為語言不通,他聽不懂,
我一直拿一百塊給他,他就直接開門下車,關門很大力,引起我情緒上有一些波動。正常
人遇到都會這樣,因為我不必為了一百塊跟他在那邊計較。他跑進「花小豬韓式料理」也
沒有說要幹嘛,那我當然就直接下車跟著進去,可能是要去拿錢吧。
在那邊弄了五分鐘也沒有見他出來,聽他們在講簡單的韓文,可能裡面的員工也不是很聽
得懂,所以才弄那麼久。我出來後直接先搬行李,情緒上稍微大力一點,弄到行李有一些
損傷。我有看他是不是在拍我,他就給我的車牌拍照。既然這樣,就直接報警,請警察來
調解。
警察到了也沒辦法溝通,他開口就要賠償一萬三千元行李費。到了派出所,我說一萬三太
誇張,不然修理費我賠他一千塊,算我倒楣,這件事就這樣處理。但他不要,堅持要索賠
一萬多。就這樣比手畫腳,我就先走了。
在九月初的時候,檢察官傳訊我到案說明。偵查時我把那天的情形照實寫了,我也承認情
緒有大一點,但我從來沒有講過我很討厭韓國人這句話!我剛剛從別人口中得知,他現在
在韓國媒體吵得很兇,說什麼檢察官不起訴、不處理。檢察官怎麼可能以他講的一面之詞
算數?還有說什麼他的筆電壞掉、六七萬,這一些我都覺得太扯了。在派出所時我想簡單
處理,才說賠償一千元修理費;如果要賠新的也有個說法,行李比如說折舊剩五千塊的價
值,我賠你五千,行李給我,大家就算了。你現在連裡面什麼筆電也說我弄壞的,這就太
扯了!
很多有讀過書、有見過世面的人都知道他講這些話是無中生有。是因為剛剛那個小姐說,
韓國現在吵得很兇,說這邊都不處理、不起訴,說我罵「很討厭韓國人」,這些都是沒有
的事。
問:
後來還有跟你溝通嗎?
司機:
沒有,都沒有了,因為沒辦法。如果有辦法溝通,就不會鬧到警察局去了。
問:
你們有協調成功說要賠多少錢嗎?
司機:
沒有,他就是堅持要賠一萬多。我的想法是我倒楣,既然把你的行李弄了,我出一千塊或
是折舊賠償,他就堅持不要。
問:
你覺得他是是不是獅子大開口?
司機:
正常人的認為都是這樣!而且我現在還聽說什麼筆電六七萬壞了,他現在的意思就是說我
弄壞的,對不對?正常人怎麼可能接受嘛!而且他無中生要把這件事情弄得好像國際事件
。我剛剛去車行,車行叫我先停機、不要開,怕影響車行。派遣隊叫我先停起來,把派車
系統拔掉。啊,你說我冤不冤嘛!
交通局還沒請我去說,現在還在走法律程序,到檢察官那裡先了解情形看要怎麼處理。我
的處理很簡單,一千塊你不要,不然這件行李折舊賣給我,總不可能因為你講多少我就賠
多少嘛,總是要有一個行情。好比車子砸壞了,買這輛車也是折舊的價錢,總不能賠你一
輛新車嘛!
當初那個很氣憤地摔行李,事情遇到了就是要處理,總不能躲起來。我今天才知道他在韓
國媒體上這樣講,要不然我也不知道,我是在靜等檢察官那邊看怎麼處理。我的處理方法
很簡單,幫你修理好,或者你這件折舊賣給我,這樣很合情合理嘛!你總不能說一萬多、
六萬多我就要賠你多少錢。
在我的認知裡面,這不算什麼事,你一定要把它弄成非常了不起的事。如果今天我把你打
重傷,你能鬧成這樣大家都無話可說,我連推你一下都沒有!對方是男的,差不多二十幾
歲、三十歲的年輕人。他跟你們溝通的過程,派出所說其實他態度也不是很好,那我當然
就是這樣處理,不然我要怎麼辦?我要跪著求他、賠他一萬多這樣嗎?人不能這樣嘛,不
是你講什麼就是什麼!
情緒上來了,我負責,我也跟警察講事情遇到了,情緒比較大、弄壞你的東西我負責,沒
關係。你總不能一直講一萬多叫我賠你。講粗魯一點,我如果今天不理他,可能會被抓去
關是不是?不可能因為這種事把我抓去關嘛,這種事情又不是什麼大事。
他阿伯要弄成國際事件,弄得好像讓我在台灣生存不下去了,這個才可恨!要把事情的原
由了解清楚,讓懂的人想一下怎麼處理,不是說你說怎麼樣,我就要怎麼樣。而且他連韓
國媒體都沒有跟台灣這邊求證。我今天去繳錢,華視的記者了解完之後,叫我先停機就停
機,怎麼辦?我等這件事情平息一點,我總不能沒工作吧,政府也不是這樣搞的!我又沒
有重大違規、又沒有幹嘛,只是因為收錢糾紛、弄壞你的東西,你就要把它炒成國際事件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我在車內是不是會嚇一跳?正常人應該都是有這種反應,一定不爽嘛!如果他沒有做這個
動作,那我神經病去弄他的行李幹嘛?為什麼要甩他的車門?警察當時做筆錄時有問他為
什麼要甩車門,他說他不爽、沒得刷卡他不爽。你如果上車跟我講說要刷卡,我沒得刷卡
,我就說no,那就算了嘛!你到了才跟我講說要刷卡,我沒讓你刷,你不爽就甩我車門。
他是用叫車軟體的,車行才把我停掉!他刷卡、我說no,拿給他看台幣一百塊。他有說悠
遊卡,稍微我聽得懂,他有拿給我看,我說no。因為我們跟外國人溝通,大概就是看他的
手機導航,要去哪裡,這樣大家都不會有問題。
一般的外國人知道坐車要用台幣,除非知道有刷卡的才會問。載過的外國人不計其數,就
遇到這個!遇到了總不能他怎樣我就怎樣吧?
問:
你以前載過韓國人嗎?
司機:
多多少少有,只是不知道他們是哪一國人,一定是有韓國人,從來沒有遇到像這種極品!
所以一般遇到外國人都是現金收費?對,因為我的平台不需要刷卡。而且我現在晚上也不
跑了,怕遇到喝酒的。
謝謝你們讓我有機會澄清這件事,不是說他說怎麼樣就怎麼樣,(真的這樣的話,)這世
界就亂了!
目前也不知有無聲請再議,不過就現有的理解來看
在南韓,所謂的「外部監督機制」(即不起訴處分再審查制度)跟台灣在一一二年六月中
旬前(改成「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的機制雷同(僅時效不同)
換句話說,在《刑事訴訟法》於今年修正前(以案發時的情況而言),遇到不起訴的狀況
時,可以在三十日內向高等檢察廳聲請再議,再不服則可向第一審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
判」(有「中斷追訴期」的說法;至於細部的就不多談了)
雖然是釐清了來龍去脈,但受影響的名聲等都要不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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