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shiba (( ・ω・`))
2026-09-30 13:50:51防閃兵 新「體位區分標準」10月31日實施 ≦144cm才可免役
聯合報 記者李人岳/台北即時報導
藝人閃兵案引發社會對兵役公平性的關切,國防部與內政部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國防部
今日表示,體位區分標準將併同「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在10月31日發布實施。
藝人閃兵事件爆發後,內政部去年建請國防部全面檢討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國防部在去年12
月預告修正草案,總計修正180項次,將替代役體位分為A、B兩級,其中未來BMI大於45或身
高小於等於144cm才可免役,對比現行免役體位BMI小於15或BMI大於35、身高大於等於196cm
或身高小於等於154cm,嚴格許多。
另外,法定傳染病原定治療6個月以上影響運動功能者,符合替代役體位,也改成僅法定傳
染病經治療,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得服替代役B級,相關條文刪除「6個月以上」規定。
而不少藝人透過偽造「高血壓」逃兵,此次修正也改為,須實質器官病變者,或肺動脈高血
壓併有後遺症者,才可免役。
不過草案預告後遲遲沒有上路,國防部表示,原「體位區分標準」已修正完畢,考量修正範
圍甚廣,尚須配合修正國防部主管的「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以及內政部主管的
「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同時施行,而兩個檢定標準都於日前完成草案預告。
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長蔡適鴻今天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表示,「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
定標準」已在9月21日完成法規預告程序,目前正在進行最後階段意見綜整和審查,為確保
兵役標準一致性與連貫性,本案將併同「體位區分標準」預計今年10月31日正式發佈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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