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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潮包裝」攻進校園
國健署:傷大腦發育、還可能觸法
聯合報/ 記者 廖靜清/台北即時報導
電子煙外型愈來愈新潮,加上水果、糖果等多元口味,以及社群媒體、網路行銷推波助瀾
,讓不少青少年誤以為「很潮、危害比較小」,甚至在同儕影響下抱著好奇心嘗試。國健
署長沈靜芬表示,電子煙並非無害水蒸氣,青少年不要因好奇或同儕邀約而嘗試。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資料指出,電子煙是藉由加熱液體產生氣霧供使用者吸入,煙油可
能含有尼古丁、香料、添加物及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尼古丁具有高度成癮性,對仍在發育
中的兒童及青少年大腦尤其不利,可能影響注意力及學習等功能。
依國健署114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國中生及高中職學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為2.1%及5.1
%,推估至少有4萬名以上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沈靜芬強調,除了健康風險,使用電子煙也
涉及法律問題,目前「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若修法通過,未
來查獲持有電子煙者,將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電子煙等相關
物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任秘書黃瀞儀表示,電子煙已成為校園必須正視的重要議題,
近年更出現電子煙摻入毒品的問題,防制工作不能只靠禁止,更要透過教育、教師輔導及
跨部會合作,培養孩子辨識風險、自主判斷及勇敢拒絕的能力。
黃瀞儀指出,教育部及國教署長期推動校園菸害防制,除了將電子煙危害納入相關課程及
宣導活動,第一線教師若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必須知道如何正確處理及後續輔導
。學校也持續透過媒體識讀、法治教育等方式,降低學生受到網路不當資訊及行銷手法影
響。
依現行「菸害防制法」,電子煙在台灣屬全面禁止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
展示、廣告及使用均受到禁止;使用電子煙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國教署
也要求各校持續強化電子煙危害、法規及網路媒體識讀教育。若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
煙,應依規定通報及處置,若疑似含有毒品成分,則須進一步啟動相關通報、輔導及警政
處理機制。
為提升青年學子對電子煙危害的認識,國健署舉辦「青春無一ㄢ Show自由」宣導活動,
串聯北、中、南6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由學生親自設計服飾、生活用品及文創商品,以
年輕人的語言向同儕喊話「拒菸也可以很潮」。
宣導活動邀集莊敬高職、北士商、世新大學、台北大學、台中科技大學及高雄科技大學參
與,學生將拒絕電子煙的概念融入日常生活。沈靜芬表示,學生透過創作服飾及生活用品
傳達健康觀念,希望用同儕最熟悉的方式破解電子煙迷思,青少年面對朋友邀菸時應勇敢
說不,改以運動、健康休閒等方式釋放壓力。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783656
備註:
https://i.imgur.com/cCg6juq.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