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爛尾光電場廢照 掀骨牌效應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6-09-21 10:50:52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郭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
爛尾光電場廢照 掀骨牌效應
4.完整新聞內文:
許多漁電共生發電場因未落實養殖要求遭廢照,後續工程爛尾。(本報資料照片)
「漁電共生」政策原以「養殖為本,綠能加值」推展案場運作,須由農業部漁業署負責用
地容許辦法制定及養殖事實查核,水產試驗所協助養殖實務及技術性的疑慮判定;地方農
政單位負責養殖事實查核;能源單位負責查核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但因光電廠商不遵守規
定養殖發電,又涉及詐貸,造成案場被廢照及爛尾未完工,如骨牌般一一倒下。
台南市農業局統計,從民國111年至115年3月底查核結果,已申請的138個「漁電共生」案
場,僅60場通過查核、23件改善中、55件已廢止停擺。
根據行政院規定,「漁電共生」案場養魚須達到標準,才能啟動發電賣給台電,但有不少
申請業者在申請初期,請專業養殖業者協助養魚達到標準,拿到賣電執照後,即「重賣電
輕養殖」,急著賣電來清償申請開發時的貸款,有的業者甚至買魚假放養,拿到賣電許可
,即清空魚塭「真賣電、假養魚」。
國內最大的「漁電共生」業者在台南蓋多處光電場,搶著建廠,欠下大筆施工費用,後卻
因未落實養殖遭廢照,無法賣電支付下游包商欠款,導致工程款付不出來而爛尾,後續案
場受波及而停工,下游包商追討不到錢而提告,估計工程欠款近20億元。
依行政院的「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參考指引」規定,經營養殖的物種須達漁業統計
年報近3年產量平均值7成以上才能繼續經營,若1年未改善將廢止執照,被廢照的案場幾
乎都是未達養殖標準而荒廢。
了解內情的地方人士指出,這些爛尾光電場申請時即「官商勾結」,以人頭租用國有海埔
魚塭地,申請送審資料造假,向政府申請補助、向銀行貸款後,僅部分款項用於興建電場
,其餘都被光電業者、不法官員從中獲利;近2年嚴格審核養殖事實,假資料無法過關即
被撤照,跑出一堆爛尾光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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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921000474-260106?chdtv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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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友人的家人 聽說好像有在接小包光電工程
好怕連帶被燒到 一路燒燒到我家人朋友 唉
問就是說 弊案歸弊案 工程都還有在做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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