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沈繼昌
3.完整新聞標題:
準備15萬想易科罰金「瀟湘公子」慘被檢察官打臉 送進監獄服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退警職退休的網紅「瀟湘公子」因恐嚇危害安全案,遭桃園地院判刑有期徒刑5月定讞,
因通知執行未到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後,今(18)日上午自行到龜山警分局投案,警
方偵訊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被戴上手銬、本名蕭湘瀚的他說「我沒有逃避,我是主動
到案」等語。桃園地檢署指出,經查當事人因案被判刑5月確定,雖可易科罰金,但因另
案被高院判刑1年2月定讞,且昨(17)日經最高院駁回上訴,檢方認為可能有逃亡之虞,
駁回其欲申請易科罰金之聲請,直接發監執行。
據了解,蕭湘瀚原本準備了15萬元,要申請易科罰金,但檢方不同意,因此淪為階下囚。
蕭湘瀚於今年9月1日完成桃園區第一選區市議員參選登記,未料登記後才9天,就因為恐
嚇案未繳納罰金,遭桃園地檢署於9月10日發布通緝,原本蕭聲稱會於昨天(17日)下午
,前往桃檢繳納15萬元易科罰金;不料,最高法院院駁回另件他辱罵員警與衝撞員警案上
訴,將判刑1年2月定讞。
蕭湘瀚於今天上午11時許自行到龜山警分局偵查隊投案,偵查隊偵訊後於下午2時許解送
至桃園地檢署歸案。
蕭湘瀚上手銬進入偵防車送辦時聲稱「原本昨天下午要到檢方繳錢易科罰金,但太多媒體
關心,所以決定今天上午自行投案,司法迫害,他沒有逃避,是主動到案」等語,隨即上
車於下午2點20分左右抵達桃檢接受檢察官複訊。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宜表示,經查當事人因恐嚇危害安全案被判刑5月確定,
本可易科罰金,但經查明當事人因另案被高院判刑1年2月,且昨日經最高院駁回其上訴,
全案定讞,檢方認為恐可能有逃亡之虞,駁回其欲申請易科罰金之聲請,將於檢察官複訊
完畢後直接發監執行。
桃檢強調,蕭男因涉犯妨害自由案,遭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判決有期徒刑5月確定,經本署
執行科合法通知未到案,於今年9月16日發布通緝,經審酌被告所犯係對警員為妨害公務
之犯行,究其前案紀錄,有多次類似行為遭警方移送,佐以其有多次對警員興訟之紀錄,
此有其刑案資料查註表及本署告訴人簡表可稽,及被告另因駕駛車輛妨害公務執行之犯行
,業經判決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等情,堪認本案若准予易科罰金,有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
維持法秩序之情事,爰依刑法第41條1項之規定,不准其易科罰金之聲請,依法送監執行
。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amp/3239870
6.備註:
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