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沒摸過這麼大的胸部」無視女同袍堅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6-09-17 23:06:5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尤聰光
3.完整新聞標題:
「我沒摸過這麼大的胸部」無視女同袍堅拒 軍人強制猥褻遭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王姓男子涉嫌趁軍中女同袍(小珍:化名)到花蓮友人住處休息時,在對方明確以手
阻擋並說「不要鬧了」拒絕後,仍伸手撫摸胸部,甚至將手伸進胸罩及褲、內褲內觸摸私
密部位,台東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已非單純性騷擾,而是違反對方意願的強制猥褻行為,依
法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王男與小珍當時均為現役軍人,2025年6月17日晚間7時許,兩人一同前
往花蓮縣秀林鄉一名士官長住處。王男涉嫌趁小珍坐在沙發休息時,在小珍出手阻擋並表
達拒絕後,仍隔著衣服觸摸胸部,隨後將手伸進胸罩內持續撫摸約3至5分鐘。
檢方指控,王男之後又進一步將手伸進小珍褲子及內褲,觸摸鼠蹊部及陰部外圍,過程中
還對小珍說「我看你的胸部很大受不了我想摸」以及「拜託,我沒有摸過這麼大的胸部」
等語。
小珍事後提出告訴,案件由台東憲兵隊移送偵辦。王男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相關供述
也與小珍指述、證人證詞及軍方調查資料、診斷證明及心理諮商證明等資料相符,檢方因
此認定犯罪嫌疑足以成立。
檢方指出,案件最初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方向移送,不過經調查後認為,性騷擾與強
制猥褻仍有程度上的區別。若只是趁被害人來不及反應而短暫觸摸,可能涉及性騷擾;但
本案王男在小珍已經明確拒絕後仍持續行為,時間也長達數分鐘,並進一步觸摸私密部位
,已屬以違反意願方式實施猥褻行為。
王男犯案時仍具有現役軍人身分,雖已於2025年11月16日退伍,但依陸海空軍刑法相關規
定,犯案時為現役軍人者,即使事後退伍,案件仍適用相關規定。因此檢方依陸海空軍刑
法及刑法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檢方另認為,王男從撫摸胸部到觸摸其他身體部位,都是在短時間內基於同一犯意接續進
行,法律上以一個強制猥褻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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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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