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紅大戰落幕!李怡貞告陳沂違反著作權 二審逆轉無罪免賠原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6-09-17 14: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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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3:33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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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3:33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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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大戰落幕!李怡貞告陳沂違反著作權 二審逆轉無罪免賠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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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大戰落幕!李怡貞告陳沂違反著作權 二審逆轉無罪免賠原因曝光
2026-09-17 13:33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網紅律師李怡貞2023年在個人FB的一張圖卡,因將「然後」錯寫為「然候」,遭另名網紅
陳沂截圖轉貼開酸,並用於自身業配的葉黃素產品,遭李女依違反著作權法提告求償,一
審台北地方法院刑事部分判陳女罰金2000元,民事部分賠償李女12000元。案經上訴,二
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因認定李女圖卡非直接被害人且精神創作程度甚低
,非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語文著作,改判陳沂無罪、免賠定讞。
2023年5月28日,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PO出Meta AI虛擬替身貼圖卡,提及「
然候就算四八兩(指陳女)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等字
句,卻疑似將「然後」錯寫為「然候」。
陳沂得知後借題發揮,截取李怡貞FB圖卡貼在自己臉書,隨即PO文反譏李女,藉此推銷自
己業配的葉黃素,開酸李女「妳真的很需要葉黃素」,遭李怡臻憤而提告違反著作權法,
並提出民事求償。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上述貼文已展現個人精神與獨特性,具備原創性,且陳沂出於商業營
利目全篇重製不屬合理使用,依擅自以公開傳輸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判處罰金2000
元,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判賠李女12000元。
全案上訴二審智慧法院,合議庭將李怡貞圖卡拆為「美術著作部分」和「語文著作部分」
兩部分審理。其中美術著作部分,合議庭認為,李怡貞是利用FB虛擬替身服務製作,而
Meta公司的虛擬替身服務條款內容,約定使用者利用虛擬替身服務所產生的著作財產權須
讓與Meta,再由Meta公司非專屬授權使用者利用,可見李女非圖卡「美術著作」的著作財
產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也就是非直接被害人,依法不得提出告訴,改判公訴不受理。
至於語文著作部分,合議庭認為,李怡貞的圖卡文字,屬於網路即時評論與互動發言,社
群媒體的留言、回覆、批評、調侃及網路論戰屬公共言論市場的一部分,而貼文雖由李女
自行撰寫,但未見文學性描寫、情節鋪陳、修辭技巧、結構設計、敘事安排、意象經營或
其他足以彰顯作者個性的創作表現。
因此依據該圖卡文字內容、篇幅及發表脈絡,合議庭認為精神創作程度甚低,不足以表現
作者的個性或獨特性,不具著作權法所要求的最低創作高度,因此為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語文著作,故改判陳沂無罪,並同時駁回其附帶民事訴訟。
網紅陳沂(見圖)遭網紅律師李怡貞提告濫用FB圖卡違反著作權並求償,二審智慧法院改判
陳沂無罪、免賠定讞。圖/翻攝陳沂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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