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該要應該要學美國的方式
美國要加入各類運動大都透過高中
各高中徵集想要參加的運動員
如果從小練習特定運動項目而自己的高中沒有
可以尋找有這類的項目到他們高中
直接參加他們的校隊
沒有所謂的體育班
全部運動員會直接登記到NFHS 和NCAA
NFHS 和 NCAA 有將全美運動員分組分類
某特定網站就可以看到該運動員的成績紀錄
美國運動員政府可沒有直接補助什麼鬼的
全靠自己花錢 不管是比賽還是住宿 教練
補助是直接下到高中 不是個人或特定團體
所以一個美國運動員養成非常的貴
好處是名校會直接設定標準
達到就直接申請入學而且科目自選
有些學校還有專人輔導課業
前提是GPA 要達到畢業標準
所以體育員必須要達到一定的學術水準
不像台灣會專門開一班體育班
高中時你想參加什麼就參加 沒有限制
不過當然如果沒訓練過
高中聯賽你個人成績肯定很難看
但是就是有人會因此啟蒙
更不用說從小練到大的
那個谷愛凌現在轉中國籍
美國除了保守派不會有人罵她
因為一個谷愛凌代表了家庭花了上百萬美元在培養她
美國政府沒有提供國家型的官方奧運獎金
但是美國奧林匹克與帕林匹克委員會(USOPC)提供
私人募集的奪牌獎金,金牌為 37,500 美元
有錢培養的家庭根本看不在眼裡
要玩體育就要有錢
台灣砸大錢給有錢人玩,根本慷他人之慨
不然就是補助一堆體育成績邊緣的體育生
根本浪費錢跟教育資源
他們自己又沒學到足夠的知識在社會立足
根本負面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