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哲民
3.完整新聞標題:
綠議員控他耍官威又家暴 藍委羅廷瑋提告求償百萬吞敗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江肇國去年(2025年)公開指稱,國民黨立委羅廷瑋飆罵官員耍官威、
對父親與妻子家暴、施壓市場房東拒絕罷免團體承租攤位等,羅自認遭抹黑,告江索賠精
神慰撫100萬元並須刪文、刊登啟事,台北地院審結,判羅敗訴,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羅廷瑋確實於去年1月21日發函,指定衛生福利部國健署長、健保署長與
台大醫院副院長,當天下午5點到立法院與他開會,事後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PO文
,指事件主因是羅的助理帶小孩到台大醫院看病、跟醫師起爭執,羅的舉動是替助理出氣
。
法官認為,江肇國依據這些客觀資料,批評羅廷瑋「飆罵官員」、「耍官威」等語,屬於
意見表達,「飆罵」意指向別人說重話以示責備、「耍官威」是指倚仗官職以不合理方式
行使權力,而醫療資源分配使用、立委問政品質,均屬可受公評之事,江雖夾敘夾議,仍
未超出合理評論範疇。
其次,江肇國說羅廷瑋「有小三」、「家暴老婆」、「軟禁前女友」與「遺棄父親」等語
,法官查明,事前於2023年5月間,已有媒體報導相關內容,羅當時自行提供的對話截圖
顯示「曾經因女方要分手羅不肯,把某任女友軟禁」、「小三目前還住在家裡」、「跟羅
爸吵架爭執,打羅爸把羅爸趕出門」等紀錄。
法官指出,羅廷瑋之後為「有小三」等語告媒體與名嘴,均不起訴,江肇國信任檢方偵辦
結果,據此提出這部分言論,非全然無憑,不構成違法侵權。
此外,江肇國說羅廷瑋當時被提案罷免,卻施壓黃昏市場房東,迫使已租給罷團的攤位退
租,羅堅稱市場房東不願沾染政治色彩,所以主動終止,並非他施壓。
法官採信江肇國曾向自己助理與議員同僚求證,且江提出網友PO文自稱父親在市場擔任負
責人,被羅嗆聲要求撤掉罷團攤位紅布條,而市場管理員出庭也證稱,罷團租用攤位3天
就被終止租約,他和兒子去拆除罷團攤位的布條。法官認定江勾稽相關資訊、已有相當事
實基礎,非憑空捏造,無須負擔賠償與回復名譽的責任。
本案源於去年大罷免風潮期間,施景中在臉書揭露,某位已經通過第一階段罷免的立委助
理帶小孩看病時,與醫師爆發爭執,事後立委透過特急件公文把國健署長、健保署長等人
叫到辦公室訓斥。
起初外界猜測這名立委是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洪喊冤不是他,施也澄清不是洪、要大家「
不要再猜了!」江肇國去年3月11日在臉書發文,指施說的「耍官威」真凶,就是台中市
選出的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江喊話羅「像個男人,敢作敢當!」、「你悶不吭聲讓洪孟楷
幫你背鍋,這樣可以嗎?」
江肇國PO文當天,另在電視政論節目爆料羅廷瑋替助理出氣,以討論早產、早療議題等冠
冕堂皇理由,要衛福部官員與台大醫院副院長跟他開會,卻當面飆罵、耍官威,江並提及
羅被指有小三、家暴等往事,虧羅用提告方式讓當事者噤聲,但都不起訴,江批羅一貫作
法就是打這種烏賊戰。
江肇國接著於去年3月23日與27日,PO文爆料羅廷瑋施壓市場房東終止出租攤位給罷團、
「很擔心盧市長跟羅廷瑋這對乾媽跟乾兒子出手會愈來愈重」,江聲稱每次揭發羅耍官威
、就會被網軍洗版攻擊,他要羅反省說人家抹黑之前,先想想為什麼自己要弄髒自己的手
等語。
羅廷瑋主張遭江肇國造謠抹黑、名譽與社會評價均受貶損,且江沒做合理查證,羅提告要
求江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須刪除本案相關貼文,並在報紙全國版與江的社群帳號刊登
羅勝訴啟事各1天與14天。北院最初採納江的聲請,將本案移轉管轄到台中地院,羅抗告
主張本案非專屬管轄,他在北市的辦公室上網得知江的言論,北院也有管轄權,高院採納
,發回北院更一審審理後,判羅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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