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童背不出課文!安親班女師持「熱熔膠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26-09-16 12:33:49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蕭宥彤
3.完整新聞標題:
男童背不出課文!安親班女師持「熱熔膠條抽打4下」拘役10天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安親班老師阿玲(化名)抽背課程內容,因11歲男童背不出來,她竟拿熱熔膠條
揮打左手掌4下致傷。事後阿玲雖表示「開學時有跟學生約定」,但遭認定為卸責之詞,
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拘役10日,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事發於民國114年9月11日下午4時許,阿玲為桃園某安親班的教師,當時正在
課堂上抽背課程內容,而11歲男童未達到所要求的背誦課程內容,阿玲則掏出預備好的熱
熔膠條,打男童的左手掌4下,造成男童左手挫傷。
男童返家後,家長赫然發現孩子手部傷勢,氣得帶著孩子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全案移送
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時,阿玲承認有動手,卻矢口否認有任何傷害不法犯行,稱「
開學時,有與班上學生約定,如背誦不出來就要打手心2下」。
法官指出,禁止體罰學生已是教育部一再宣導的事項,阿玲身為安親班老師,實難諉為不
知,且被害男童案發時未滿12歲,心智與判斷能力仍不成熟,事前縱有承諾也不符合超法
規的阻卻責任事由,認為阿玲辯詞為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桃園地院審理,阿玲僅因管教問題就動手傷害兒童,欠缺尊重他人身體法益的觀念,明知
受害兒童及家長未同意體罰仍執意為之,偵查中未坦承犯行,至今也未能達成調解賠償,
不給予緩刑。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10日。此外,傷害罪依兒少法加
重後,法定最重本刑達7年6月,不符易科罰金要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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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熱熔膠....
現在當小孩真幸福...不能打不能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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