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VEA (止痛錠.)
2026-09-15 17:38:01高雄某國立大學爆校長司機超時加班 勞工局:未接獲申訴
2026/09/14 10:41 自由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573139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6/09/14/5573139_1_1.jpg
高雄某國立大學被爆校長司機工時過長,違反勞基法之虞,傳司機延長工時未領到加班費
,曾向勞工局提起申訴.但高市勞工局否認,強調未接獲該校勞工就加班爭議提起申訴,
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該國立大學校長被人投訴媒體爆料,指應酬攤太多,使司機的加班時數累計甚至超過500
個小時,涉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一天的總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
一個月加班上限46小時。
校方否認,經逐筆比對行程及相關紀錄後,發現司機認知有落差,例如校長餐敘後自行搭
車返,仍要求申報加班至夜晚10時,經勞資協調應為申報的五分之一左右。
外傳相關勞資糾紛曾鬧到勞工局調解,高市勞工局表示,有關媒體報導某校司機延長工時
未領到加班費一案,經查勞局均未接獲該校勞工就加班爭議提起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
解。
勞基法第32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不得逾12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不得逾46小
時;又雇主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足額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加班費,違者可分別裁處雇主2萬
至100萬元罰鍰;勞工如認權益受有侵害之虞時,建請向勞工局反映處理,以利即時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