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都更 一坪換一坪 不推高房價根本做不到

作者: S9125126 (SS)   2026-09-15 10:23:05
其實這也是政策面跟建商造成的
容積率制度與都市計畫:
早期台灣許多住三土地基準容積率僅 225%,在沒有足夠獎勵容積的情況下,物理上本來
就不可能在不貼錢的情況下達成室內一坪換一坪。
建商與中介的早期膨脹承諾:
都更初期,許多整合商或建商為了順利簽下同意書,會先用「免費換新屋、一坪換一坪」
作為話術,養大了地主的胃口,等到真正精算財務時才發現做不到,導致信任破裂。
低持有成本(稅制問題):
台灣的持分地價稅與老屋房屋稅極低,屋主就算死守不都更,持有成本也接近於零。這讓
老屋主擁有無限制擺爛(Hold-out)的本錢
並且房子是用來居住 不是用來屯房或炒房用的
建議將本來的屯房稅稅率提高 持有一間不須繳交
持有兩間變成須繳交 20%房屋市價
持有三間 變成 50%
這樣保證不會有人願意長期負擔屯房成本
你說加價賣? 我是不相信投資客資金這麼雄厚 可以抗得住這麼高的屯房稅拉
然後再把收到的屯房稅 發給各位國民 已縮小貧富差距
當然我舉例的屯房稅太誇張 但是建議政府可以從這邊著手
本來在憲法上就有規定
憲法第 142 條與 143 條:平均地權與民生主義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供公共福利之用。」
憲法本文非常強調「節制資本」與「土地不應作為暴利工具」。
亂世用重典在打擊「惡意炒作行為」時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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