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四叉貓遭國小主任留言酸後標記學校5分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26-09-15 03:07:57
吃相真難看
這個人如果是用私人臉書身分去罵
那就會受憲法保障
憲法第11條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保障範圍:政治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的最高核心保障範圍,
但書:依據憲法第23條規定,若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言論自由仍可受法律的合理規範。
蔡主任自己的言論,我不認為沒有問題。
尤其「狗屎也可以吃」、「鬼扯」這類說法,確實不是什麼成熟的公共論述。
四叉貓有沒有權利批評?
當然有。
他可以把留言截圖公開,也可以說:「這位主任的言論我認為不適當。」
這是很正常的公共評論。
有爭議的是把「他是誰、在哪裡工作」也拉出來?
四叉貓的目的不就是要對方失去工作權嗎........這是非常可怕的惡意
因為雙方實質上不對等
刻意把姓名、職稱、任職機關、照片全部集中曝光,並鼓動群眾向雇主施壓:
「學校應該把他處理掉。」
這不是單純批評一段言論,而是在要求第三方對特定人的工作身分採取不利處分。
一個人的私人言論,到底嚴重到足以讓雇主對他的工作資格採取何種程度的處分?
這不能由網紅的追蹤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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