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蔣萬安批「驗DNA」是選舉炒作 黃清龍:

作者: Uranus20 (御風)   2026-09-14 22:31:18
1.媒體來源:
NEWTALK
2.記者署名:
李宣萱台北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蔣萬安批「驗DNA」是選舉炒作 黃清龍:內政部應撤銷違法改姓
4.完整新聞內文:
信民協會創會理事長黃清龍今(14)日舉行《蔣家血緣未解之謎:蔣經國日記、郭禮伯回
憶錄與 DNA,揭開雙胞胎身世的的終極真相》新書發表會,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回應
「蔣家血緣DNA」一事,黃清龍表示,自己作為最早揭露蔣經國日記秘辛的媒體人,特別
提出兩點回應,指出蔣萬安的血統是一個關乎政治誠信與歷史態度的問題,與此同時,透
過 DNA 鑑定來了解自己身世並不可恥,也是對選民的尊重;即使鑑定結果不如所願,只
要坦然面對,爭議自然止息,反而海闊天空。
黃清龍表示,蔣萬安在26歲以前叫「章」萬安,並跟著父親在2005年改姓「蔣」。他指出
,章孝嚴其實曾經說過,他決定認祖歸宗改姓蔣,「至於我的孩子們,就讓孩子們去作決
定」,所以改姓蔣應當是蔣萬安成年之後自己的決定。
黃清龍強調,蔣萬安現在要連任台北市長,未來甚至劍指總統大位,對於自身血緣,就有
義務向社會說清楚,「這是一個關乎政治誠信與歷史態度的問題,不應一昧地迴避。政治
可以包裝、權力可以追求,但真相不能含糊、身分更不能模糊。」
再者,黃清龍指出,DNA 鑑定是科學方法,透過 DNA 鑑定來了解自己身世並不可恥,要
求進行DNA 鑑定也絕非黨派之爭,而是對選民起碼的尊重,不但合情、合理、合法,對當
事人本身更是一種解脫;即使鑑定結果不如所願,只要坦然面對,爭議自然止息,反而海
闊天空。
黃清龍也提到,如果當事人仗著已經完成所謂「認祖歸宗」的「法定程序」,而繼續對各
項有理有據、合乎邏輯的質疑充耳不聞、不予理會,其實還有兩個處理方法:第一、由利
害關係人(如蔣家後代)提起訴訟;第二、由內政部依法撤銷原「違法行政處分」,恢復
章孝嚴的戶籍登記狀態。
黃清龍表示,在「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中,原告(蔣家後代)只要拿出蔣經
國日記,就已經成功舉證了「當初的行政推定有重大瑕疵」;此時,舉證責任將會反轉到
被告(蔣孝嚴方)身上,被告必須提出比日記更強力的直接證據(例如科學 DNA 比對)
來反駁日記的記載。如果被告無法或拒絕提供 DNA 比對,法院極有可能依據日記文字與
舉證責任分配,判決當初的血緣認定不成立。
針對第二種方法,黃清龍進一步分析,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七條規定:「違法行政
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全部或一部撤銷之。」當年戶政機關做
出處分所憑藉之「推定認領」事實基礎,已遭當事人(蔣經國)親筆日記徹底否定,行政
機關不應任由「實質要件不具備」且「證據顯有重大瑕疵」之違法身分登記繼續存在。請
內政部依照法規,審酌2020年已公開之《蔣經國日記》等重大新事實與新證據,重新審視
當年辦理章孝嚴先生認祖歸宗案之全案卷宗與法律依據,依法撤銷台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
所於民國91年准予章孝嚴變更生父為蔣經國之違法行政處分,回復其原戶籍登記狀態,以
維護戶政登記之客觀真實性、以及法治國家的程序正義與社會公平性。若當事人仍主張具
有血緣關係,應指引其回歸一般民事訴訟程序,經由法院囑託辦理 DNA 科學鑑定,以符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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