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察院7月底修改用印規定:正副院長出缺

作者: tsengcc   2026-09-11 23:06:54
1.媒體來源:newtalk
2.記者署名:林朝億
3.完整新聞標題:
監察院7月底修改用印規定:正副院長出缺仍可對外發文
4.完整新聞內文:
第六屆監察院7月31日熄燈,正副院長及監委完全出缺。近日外界關心,沒有監委,卻還
可以查辦台北市長蔣萬安,引發爭議。而監察院也於7月31日修改「監察院各類文件蓋用
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明訂正副院長同時出缺時,監院公文「應由院長署名者,除註明
院長出缺外,蓋用監察院條戳」。
第6屆監察委員7月31日屆滿,立法院則計畫於29日表決總統賴清德提名的27位監委被提名
人(其中兩名監委被提名人最後婉拒提名)。除了屬於準獨立機關的審計部運作幾乎不受
影響,及政治獻金、財產申報影響微小外,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其相關委員會運作多多
少少都受到相當程度影響。
但近日監察院時可運作、時不可運作,也引發外界質疑。例如,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讓兒
子登上東沙島,被認定違法利益迴避,遭裁罰10萬元,監院搬出內規稱無法公告,也不願
意透露徐佳青到底有無提出訴願或已經繳清罰緩。至於蔣萬安兒子取得台北市教育局舉辦
的國際交換學生獎學金,監院又復活,以「先行辦理」為由,發文又致電台北市教育局,
要查辦此案。
原來,監察院已經悄悄修改內規,7月31日底,針對監察院正副院長、國家人權委員會正
副主委同時出缺,修改「監察院各類文件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明訂正副院長同時
出缺時,監院公文「應由院長署名者,除註明院長出缺外,蓋用監察院條戳」;「主任委
員、副主任委員同時出缺且無人權委員會委員代理時,人權委員會公文應由主任委員署名
者,除註明主任委員出缺外,蓋用人權委員會條戳」。
至於「監察院條戳」用途,根據該事項,「書函、開會通知單、會勘通知單、移文單及一
般事務性之通知、聯繫、洽辦等公文:蓋用監察院條戳或承辦單位條戳」。「本院內部單
位主管依分層負責之授權,逕行處理事項,對外行文時,蓋用承辦單位條戳」。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09-11/1059132
6.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