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歐洲)
2026-09-11 21:52:32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衝冠一怒為紅顏!前女友和他來往太密切 莽男擊倒同事致死被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蕭男與于男均任職於北市大同區一家公司,2人為同事關係。蕭姓男子不滿于姓男同事與
他的鄭姓前女友來往過於密切,5月下旬到公司宿舍外當面質問于男,猛拳一揮洩憤,于
男受傷後仰倒地後腦部重擊地面,經送醫急救多日終告不治。蕭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嫌被檢
方起訴。
警方表示,蕭男與于男為同事,但他和鄭姓女友分手後,意外發現于男與前女友來往密切
,在憤怒中他於5月26日凌晨0時58分許,開車前往公司位在大同區的宿舍,想找于男理論
和討面子。
雙方爭執中,蕭男衝動下朝于男左臉頰猛揮一拳,于男猛然受襲不支向後倒地,後腦直接
撞擊地面,當昏迷不醒,蕭男也被嚇到,隨後將于男趕緊送往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急
救。
檢警調查,于男右枕部皮下血腫、枕骨線型骨折等傷勢持續惡化,引發小腦及腦幹出血、
左側硬膜下血腫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歷經4天搶救後,仍於5月30日晚間11時32分宣告不
治。
檢警調查,認為蕭男涉嫌重傷害致死,不過考量他當時僅出手1次,事後也有將于男送醫
,沒有讓對方受重傷的犯意,故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後續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
,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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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為了前女友憤而攻擊同事,讓自己人生全毀,還真的是莽漢.
不過人體真的很脆弱,後腦一個重著地很可能就沒了,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