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賓士男輾死護理師,是正確的不是嗎?

作者: fuchs (fuchs)   2026-09-09 09:00:29
※ 引述《IJuBan (我就笨)》之銘言:
: 你錯了
: 這表示他在犯案當下精神狀態是非常穩定
: 關於有什麼精神病史當擋箭牌通通都無效
: 他會面臨的是過失殺人(第一次)
: 加謀殺故意殺人罪(第二次)
: 喔,不過這裡是司改大成功的台灣
: 他大概因為精神病史判無罪或得易科罰金
: 繼續開車殺人
: ※ 引述《Fortran (Fortran)》之銘言
: : 如題
: : 本肥小頭好奇
: : 賓士男只是做出最有利的決策
: : 如果她沒死,要賠高額照護費
: : 死了,就幾百萬而已
: : 而且也沒死刑,輾死她是對的
: : 我說完了 誰反對?
:
:
還有一種可能
1. 先要看第一次是否己死亡: 則過失致死
2 再次輾壓 : 頂多算毀損屍體。6個月以上5年以下
兩個加起來….
這種意圖那麼明顯要你死,結果還要繳稅養(教化)他。然後出來,駕照都沒了仍會照常
開車,照常當馬路殺手…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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