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130281 (都顯示帳號要暱稱幹嘛)
2026-09-08 23:59:44※ 引述《Fortran (Fortran)》之銘言:
: 如題
: 本肥小頭好奇
: 賓士男只是做出最有利的決策
: 如果她沒死,要賠高額照護費
: 死了,就幾百萬而已
: 而且也沒死刑,輾死她是對的
: 我說完了 誰反對?
你說的那是【過失致死】的情況吧?
現在是賓士男好像故意再輾過去,而且感覺完全沒掩飾
這已經不是過失致死,而是蓄意殺人了吧?
兩種刑責差很多的,就算真讓你少賠點,但要關更久,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