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tsadh (呦呦呦)
2026-09-04 09:28:46※ 引述《scott123321 (真權德大諸)》之銘言:
: 不是吧!根據預算法第63條
: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省略)....。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
除
: 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 預算法都已經寫的很清楚
: 就是不讓你卡bug說什麼都是人事費逃避監督
: 現在行政院直接自己決定那些錢是人事費喔?
: 是不是太誇張了點??
: 政治攻防突破憲法底線就算了
: 現在直接繞過法律花錢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