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SScene (崩世光景)
2026-08-30 08:05:17黃國昌怒批中選會否決兩公投案 扮演「太上皇機關」宛如公審會復辟
自由時報2026/08/29 12:33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
中選會昨日公布公投案審查結果,決議「鞭刑」與「交通罰鍰專用」兩案不符《公投法》
「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規定予以否決,僅「廢除非核家園」案過關將併入年底大選。
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上午受訪時重砲抨擊中選會扮演「太上皇機關」,無異於過
去被廢除的「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公審會)復辟」。
黃國昌表示,中選會做出此決定,大家都感到非常地憤怒!過去政府曾設有公審會,但因
屢次否決人民透過公投參與重大政策決策的權利,因此在修正《公民投票法》時已將其廢
除。不料如今中選會竟扮演起太上皇機關,等同是公審會復辟,剝奪人民進行重大政策創
制與複決的權利。
黃國昌強調,中選會此舉已徹底背棄民進黨過去長期主張的「公投民主」與「人民做主」
的理念,令人非常、非常地遺憾。民眾黨黨團也表明不會放棄改善交通安全的初衷,未來
持續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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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公審會一再逾越權限,自我擴權對公投提案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陳其邁:只能做形式的審查,不能做實質內容的審查!
鄭麗君:除程序要件是否完備之外,其實質內容本不應受政府行政機關審查!
李俊俋:現在最大的問題就在公投審議委員會根本在做實質審查,用十幾個人的公投審議
委員會取代了十幾萬人的連署!
我就先假定中選會一如其組織定位=是個獨立機關,不是行政院養的狗
即使承認中選會具有最低限度的適法性審查權,也不當然代表中選會有權以高度主觀的「
是否足夠重大」判斷,取代立法院依第15條已作成之重大政策認定,尤其現行法明文排除
第10條審核程序,在缺乏更明確法律授權之情形下,中選會現在所行使的實質把關權,其
法源依據與民主正當性都嚴重有問題的情況下,對於今天中選會做出這個荒腔走板的實質
審查,民進黨也該跳出來痛批譴責一下了吧,我看蔡同榮都要死不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