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hone15 (JeanValjean)
2026-08-27 01:23:37常常看新聞
有些法官或檢察官幹得好好的
可能嫌錢少、事情多、壓力大
就毅然決然遞辭呈
換上律師袍轉戰法界另一端
這心態真的轉得過來嗎?
當檢察官的時候
手上握有指揮偵查權跟聲押權
傳誰到案、要不要起訴
一句話就能決定別人的生死
當法官坐在上面高高在上
開庭時傳喚誰、要不要收押、起訴誰
那都是國家權力的化身
底下律師跟當事人都要看你臉色、跟你陪笑
結果一轉眼辭職出來當律師
身分直接大對調
變成你要低聲下氣去拜託檢察官、去討好法官
甚至還要面對機車的當事人、追著客戶跑案源
以前是老子判你罪
現在變成老闆求你看我一眼
從喊水會結凍的官
變成要幫人家擦屁股、寫書狀的受僱或獨立律師
這種巨大的落差
心態到底要怎麼調適?
尤其當司法官的
內心對正義的執著非常人可比
但當律師以後就只能成為業主的哈巴狗
有些律師還跑去跟詐團合作
這些前司法官律師是如何調適心態的?
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