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

作者: TALUBAN (弄死塔綠斑)   2026-08-24 16:27:50
憲法學者??????????
法律講座教授?????????????
請問教授為何不讀憲法???????????
請問教授為何將自己凌駕中華民國憲法之上?????????
以下是憲法增修條文內容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
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來哦 行政院長覺得窒礙難行 就可以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後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只剩接受決議的可能哦 那裡跟你說行政院長可以不副署了???
還有一條路 行政院長如果堅持不想接受 可以率領內閣總辭
再看新內閣是否接受
又有人提出憲法第三十七條來對抗
憲法第三十七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請問以上的文字哪個字提到立法院 嘻嘻
這個憲法當時訂定的原因張君邁先生是要限制總統的權力
沒有行政院長或部會首長的副署
總統發布的法律是無效的 拿限制總統權力的條款來限制國會哈哈哈哈哈
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 我說真的對於很多綠色的御用法律學者
我真的要用無恥來形容
原本中華民國憲法的設計就是偏向內閣制 因為原來憲法規定閣揆必須經國會1/2同意
是哪個王八蛋把它拿掉了 這2-30的政治紛爭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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