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啦,本鳥最近在重讀公民
小時候公民課本不是都教說:
民主國家就是「主權在民」
英文那個 Democracy 拆開來,Demos 就是人民,Kratos 就是統治,意思是「由人民來作主
」。
結果一個不用經過立法院同意、直接被總統任命、全台灣沒有任何一個人投給他、「沒有民
意基礎」的行政官員竟然可以用「不副署」這招,直接把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無限期冰凍、拒
絕讓總統公布。
憲法增修條文不是明文寫說,行政院如果不爽可以提覆議,但只要立法院過半維持原案,行
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嗎?現在覆議輸了,竟然還能研發出「不副署」這種新外掛,直
接實質否決多數民意選出來的國會。
這招一開,沒民意基礎的官員權力比民選立委還大,形同行政獨裁,那大家以後幹嘛還投票
?
這樣看來,民主國家的「民」,到底是「民主」的民?還是「順民」的民?
有沒有民主國家的「民」到底是哪個民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