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夫外遇小三!簽切結書承諾不再聯繫 結

作者: karta328 (YO蟲)   2026-08-20 07:24:51
中時
簡銘柱
人夫外遇小三!簽切結書承諾不再聯繫 結果竟把約定當空氣
雲林一名人夫阿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沒想到竟與女子小慈(化名)大
談不倫戀,小美抓包後,小慈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聯絡,否則賠償50萬元違約金。豈料小慈
非但沒收手,反而變本加厲與阿強頻繁見面、金錢資助,小美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求償
13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小慈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與丈夫阿強於109年5月20日結婚,婚後卻發現丈夫與小慈過從甚密,兩人於
114年5月25日當面談判,小慈當場簽下切結書,承諾「同意不再與阿強有私下的往來交往、
聯絡事情發生」,更白紙黑字寫明「倘若再行發生交往之錯事,其阿強的配偶,可無條件向
我小慈本人求償新臺幣伍拾萬元正」。
小美原以為切結書能讓小慈知難而退,沒想到小慈竟把約定當空氣,非但沒斷絕往來,反而
與阿強越走越近。阿強出庭時更坦承,兩人從114年11月起每隔2到3天就會在晚上6點多通電
話,「聊的內容都是聊近況、互相的感受,並表達彼此想念之情」,更直言「我們是情侶」

更離譜的是,阿強向法官供稱,只要他向小慈開口說「身上沒有錢」,小慈就會立刻拿錢到
嘉義縣太保市七主千歲廟前給他,從114年11月起,光是在廟前見面交付現金就多達4次,金
額從1萬到2萬元不等,每月金援高達3到4萬元。兩人見面後還會先吃飯,再到廟前坐著聊天
,互動宛如情侶。
小美指控,115年1月30日傍晚6時22分許,她當場在新港麵館抓包兩人在公開場合幽會,氣
得找來親友包圍小慈理論,一群人更殺到小慈住處協調,小慈當場脫口「上次打的切結書內
容,就是如果我再去找他,就賠配偶50萬元」,等於當面承認違約。小美事後更發現自己長
期承受情緒壓力,已出現焦慮、失眠等身心狀況,持續就醫治療中。
全案審理期間,小慈雖辯稱115年1月30日是阿強主動借錢應急,兩人沒有逾越份際行為,更
反咬小美當天對她施以傷害、妨害自由,導致她左側耳道出血併耳鳴,嘴唇、胸壁與顏面多
處擦挫傷,主張以80萬元慰撫金抵銷賠償。
但法官審酌阿強的證詞及兩人頻繁聯繫、金錢資助等事證,認定小慈確已違反切結書約定,
侵害小美配偶權情節重大。對於小慈主張違約金50萬元過高應予酌減,法官強調切結書是小
慈基於自由意志簽訂,且違約事由顯可歸責於小慈,「若得於違約後恣意指摘違約金過高而
請求核減,無異架空該切結書之約定內容」,因此維持50萬元違約金,不予減價。
至於小美另依侵害配偶權請求8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認定切結書的50萬元屬「損害賠償總
額預定性違約金」,已涵蓋全部損害,不得重複請求,予以駁回。小慈主張的24,999元電視
差額及80萬元抵銷抗辯,也因屬故意侵權行為所生債務,依法不得抵銷,全數遭駁回。全案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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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一名人夫阿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沒想到竟與女子小慈(化名)大
談不倫戀,小美抓包後,小慈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聯絡,否則賠償50萬元違約金。(示意圖
、與本案無關/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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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何必呢 很帥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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